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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辽东湾新区用海公示

   经初步审核拟对以下事项上报盘锦市海洋与渔业局审批,现予以公示:

一、辽宁海航实业有限公司304#油品及化工品泊位用海申请

  申请人:辽宁海航实业有限公司;用海位置:盘锦辽东湾新区盘锦港荣兴港区西作业区三港池顶部东侧;用海面积:4.0497公顷(其中透水构筑物1.9507公顷,港池2.0990公顷),用海方式为构筑物用海;用海类型及性质:交通运输用海,经营性;期限:50年;用海范围(CGCS2000):(坐标点1-2-3-4-5-6-1连线范围内)

    1. 40°44′12.909″   121°59′50.765″

    2. 40°44′11.269″   121°59′49.358″

    3. 40°44′09.504″   121°59′47.845″

    4. 40°44′03.787″   121°59′59.377″

    5. 40°44′05.552″   122°00′00.889″

    6. 40°44′07.192″   122°00′02.295″

  本公示发布后,社会各界人士如对以上项目用海存有异议,请于2017年4月17日至2017年4月23日期间以电话、信函、亲访、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盘锦辽东湾新区港口与海洋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信函、电子邮件应署真实姓名。信访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联系电话:0427-3400064;

电子邮箱:lbhykab@163.com

通信地址:盘锦辽东湾新区管理委员会

邮政编码:124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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