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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加强对行政地界区域的基础设施的管理》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7-08-16 浏览次数:430

盘锦鑫安源企业集团董事长:

按照市七届人大六次会议要求,现就辽东湾新区管委会落实《关于加强盘锦市生态文明建设》的建议工作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行政地界区域基础设施基本情况

2017年年初,辽东湾新区组织城建、民政、国土及辖区内街道等单位对本行政地界周边基础设施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摸排调查,具体情况如下:

辽东湾新区行政边界分为两段,一段与大洼区与相邻,一段与营口市相邻。

(一)与大洼区相邻段分为两小段。一段为从台前立交,沿库二线向西至碱蓬路,全长约12公里,其基础设施主要包含道路和绿化。目前,现状保存良好,由市交通局负责管养维护;另一段为从台前立交,沿向海大道向北至庞家村,全长约7.8公里,其基础设施主要包含道路和绿化。目前,现状保存良好,道路由市政公司负责维护,绿化由市林园局负责管养维护。

(二)与营口市相邻段。从辽河特大桥沿盘营线南至大辽河。全长约1.8公里,其基础设施主要为道路。目前,现状保存良好,由新区负责管养维护。

截至目前,新区行政地界周边基础设施(包括道路、绿化等)保存完好,可满足当地居民正常使用,并且基础设施管养区域和责任已明确。

二、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加强基础设施管理。根据基础设施养护维护标准,督促各单位、街道加强基础设施日常维护管理工作。做到制度健全、职责明确、管理到位、责任到人。

(二)建立长效保障机制。管委会和街道是基础设施维护和管理的主体,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和居民自治组织的作用,积极做好公共设施维护和管理的宣传教育、监督和检查工作。年年初,新区组织城建、民政、国土及辖区内街道等单位对本行政地界周边基础设施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摸排调查。截至目前,新区行政地界周边基础设施(包括道路、管线、电杆等)保存完好,可满足当地居民正常使用,并且进一步明确了基础设备的管养区域范围和维修保护责任。

 

盘锦辽东湾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7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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