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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关于进一步扩大投资领域的开放, 促进辽东湾新区先行区建设的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7-08-17 浏览次数:512

 刘煜、何玉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扩大投资领域的开放,促进辽东湾新区先行区建设的提案》已收悉,现就提案办结情况答复如下:

辽东湾新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加快推动东北地区经济企稳向好若干重要举措的意见》(国发〔2016〕62号)、省政府《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的意见》(辽委办发〔2016〕48号)等文件精神,围绕盘锦市第七次党代会确定的建设国内领先的现代化滨海新区的奋斗目标,牢牢扭住着力完善体制机制治本之策,着力深化行政审批制改革,加快推进投资和服务两个便利化,先行试点企业承诺制、全程代办服务,全面提升新区行政审批速度,加快项目落地建设,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现结合新区实际,将扩大投资领域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

(一)做好行政职权事项的承接下放落实及流程再造。新区严格按照国务院、省、市文件要求,已按批次梳理省、市取消、下放及调整的行政职权事项,对于要求取消的权力事项坚决予以取消。现新区承接省、市下放的行政职权事项共1239项,取消54项,调整管理方式26项,对审批事项流程再造,对不合法、不合理的证明手续,进行全面清理规范,汇编成册予以公开。新区向基层下放2批次服务群众事项共165项。其中,下放街道96项,下放社区69项。街道镇可以办结的事项24项,社区可以办结的事项13项,其余128项由街道镇、社区进行统一代办。

(二)动态管理权责清单。新区定期对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开。截止2017年7月末,新区权责清单事项共1471项。与2015年相比,减少了384项。现有权责事项中,行政许可329项,行政处罚589项,行政强制47项,行政征收31项,行政给付20项,行政奖励18项,行政确认41项,行政裁决6项,行政检查70项,其他行政权力320项。

(三)全面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根据《全面清理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盘政办发〔2016〕2号)文件要求,新区各职能部门对照文件进行认真梳理,并及时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经审核,现已将清理规范后的41项拟保留中介服务事项在政务网站上予以公布。

(四)便民服务事项实现全程代办。新区结合智慧城市网格管理工作,社区基层网格员执行代办员工作职责,主动上门代办权利下放到街镇、社区的5大类55项便民服务事项。目前,通过采取预约、集中受理等多种方式接受代办事项,辽东湾新区实现便民服务事项100%代办,截止7月末全区网格员便民代办事件完成2753件。          

二、优化营商环境、放宽投资准入门槛

(一)打造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示范园区。在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审批过程中,以清单制、承诺制、备案制、监管制为主要措施,对审批权限范围内所有正向清单的投资项目,实行“事前审批”变“事后监管”、“先批后建”变“先建后验”、“严进宽管”变“宽进严管”的容缺受理审批模式(对化工类投资项目必须经过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价)。投资项目在取得土地后,企业按照政府设定的准入条件、建设标准和相关要求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承诺,可自主依规设计评审,自主选择建设单位,上报备案并接受监管,待项目竣工后再实施联合验收简易审批方式,实行严格的“不达标不投产”项目备案审批管理制度。

试运行期间,已为中储粮、忠旺集团等6家企业、单位,19个审批事项办理的施工许可、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可研批复等审批事项进行了承诺制审批。如中储粮5000吨/年压榨车间项目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辽宁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相关要求,需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施工图审查、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等11项材料。行政审批服务局考虑到该项目施工、设计、监理、勘察等参建单位均为外省企业,修改、补充前置材料周期长的实际情况,在项目单位提交了土地证、规划证、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和各参建单位基本信息等7项材料,五方责任主体终身质量承诺书、建设资金落实到位证明、质量安全保证措施等4项材料暂时不能提供在情况下,由中储粮公司出具限时补充的书面承诺,先行发放施工许可证,为项目的建成投产赢得宝贵时间。

(二)提升全程代办服务能力。按照市政府《关于推行经济区审批事项全程代办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新区实际,现梳理并承接代办事项186项,制定标准化、模板化的由委托、受理、承办、办结、服务五个步骤组成的代办服务流程。目前,代办中心已承接代办项目25项,现已办结14项(已开工8项,已投产6项),正在办理11项。其中,针对忠旺铝业、中储粮等新区重点企业项目,安排代办员到企业开展每周2至3天的驻企办公,帮助企业现场整理当前及下一步需要报建的手续材料,由代办员进行全程代办和跟踪协调服务。

代办中心根据新区原有在建约30个项目,梳理约298项未办结的重点审批手续,其中包括产业项目重点审批手续约23个类别和码头项目审批手续约30个类别,以及待办的危化品经营许可证等前置重要手续,新区通过推行领导班子帮扶的工作模式对在建项目进行跟踪协调,保障项目能够顺利竣工验收。代办中心在承接新项目手续办理工作中,通过企业与代办中心签订代办协议,安排代办员进行全程跟踪服务,直到项目顺利竣工验收。针对重点项目审批,开通“绿色通道”,做到优先办理、提前介入、全程跟踪。例如,代办中心办理忠旺铝业年产80万吨挤压型材项目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企业能够提交投资项目承诺制审批制度所要求的重点前置要件,由代办员负责梳理报建材料,进行全程代办,为企业解决了“门不清、路不熟、来回跑”的问题,在审批时限过程中为其缩减了约30个工作日。

(三)建立“统一评审、多评合一”新模式。对与投资项目审批相关的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价、节能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中介服务收费项目,由新区管委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集中采购,相关评估报告的编制及评审费用由新区管委会承担。现已制定完成《盘锦辽东湾新区实施投资类项目“多评合一、统一评审”实施方案(试行)》(辽东湾管办发〔2017〕42号),并已在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由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建立环评、安评等8类中介服务“中介库”。

(四)全面做好配套平台建设,开展专业化招商。

1.正在积极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平台搭建工作。目前已完成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的工作方案及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和海关、商检、国税、外汇外贸等数据接口工作,同时,新区现已运行保税物流中心,并出台《盘锦辽东湾新区支持港航物流产业发展政策意见》(辽东湾管办发〔2017〕14号),扶持保税物流中心发展,现有四家企业通过保税仓库开展业务,盘锦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也已入驻保税物流中心。

新区将充分整合公共研发平台和配套物流服务平台,市政府已批复建立盘锦市辽东湾物流数据运营中心。在技术交流、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管理咨询服务、仪器设备等资源共享、外贸出口报关、认证及注册服务、国际产品信息、国际物流、国际孵化器、展示交易、出口业务培训等方面实现有机统一和无缝衔接,创造更加良好的外贸出口环境,为基地的外贸出口提供全方位服务保障。

2.按照产业划分,开展专业化招商。在招商队伍建设上,做到选人用人育人相结合,组建、培训一支精干过硬的队伍。一方面在选人时,注重业务精通、心理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等综合素质;聘请清华大学化工硕士和沈阳工业大学化工硕士等专业性人才,做到专业性和复合型相结合,一岗多责,一职多能。另一方面注重培训,培养锲而不舍的精神,培养良好的职业素养,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有担当、会协作、能创新。定期组织园区招商人员从产业发展、经济形势、园区规划、招商技巧和招商礼仪等方面进行培训,提升园区招商人员业务能力。

同时,四个园区安排具体工作人员同市商务局、市经信委和市台办等市直招商部门进行协调联系,对招商资源和信息进行整合。围绕着园区产业发展规划有针对性、有选择性的开展招商、服务工作,增强同市各招商部门的协同作战能力,提高整体招商引资及项目服务工作效率。

以上内容是新区对您的提案的答复,欢迎您对新区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十分感谢您对新区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得到您的更多关注和支持。

 

 

 

盘锦辽东湾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7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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