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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窗口

发布时间:2019-02-14 浏览次数:687
行政审批服务局应急窗口办事指南(9项)
序号部门事项名称办理流程申报材料收费标准办理时限备注
1行政审批服务局应急窗口《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1.申请
2.审查
3.现场踏勘
4.审查科室负责人及审查人员签字(不予许可的,说明理由名书面告知)
5.分管局长审核
6.发放许可
1.申请经营许可证的文件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
3.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书(复制件)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
4.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出租方产权证明及租赁证明(复制件),不能提供产权证明的,应当提交其它产权证明文件
5.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文件(复制件)
6.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复制件)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条件的证明文件、资料
30个工作日
2行政审批服务局应急窗口《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零售)》核发1.申请
2.审查
3.现场踏勘
4.审查科室负责人及审查人员签字(不予许可的,说明理由名书面告知)
5.分管局长审核
6.发放许可
1.零售许可证申请书
2.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培训合格,销售人员经过安全知识教育
3.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张
4.由各街道出具的零售点及其周围安全条件说明
5.长期零售烟花爆竹的经营单位需提供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复制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20个工作日
3行政审批服务局应急窗口《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核发1.申请
2.审查
3.现场踏勘
4.审查科室负责人及审查人员签字(不予许可的,说明理由名书面告知)
5.分管局长审核
6.发放许可
1.申请安全使用许可证的文件及申请书;
2.新建企业的选址布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规划和布局的证明材料复制件;
3.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清单;
4.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复制件;
5.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复制件;
6.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备案证明文件;
7.由供货单位提供的所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8.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工商核准文件复制件;
9.安全评价报告及其整改结果的报告;
10.新建企业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
11.应急救援组织、应急救援人员,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设施清单。
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企业,除应当提交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文件、资料外,还应当提交重大危险源的备案证明文件。
45个工作日
4行政审批服务局应急窗口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1.申请
2.审查
3.专家评审
4.审查科室负责人及审查人员签字(不予许可的,说明理由名书面告知)
5.分管局长审核
6.局长审批
7.发放意见书
1.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报告及申请表;
2.立项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文件;
3.安全预评价报告书;
4.初步设计及安全专篇;
5.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30个工作日
5行政审批服务局应急窗口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审查1.申请
2.审查
3.专家评审
4.审查科室负责人及审查人员签字(不予许可的,说明理由名书面告知)
5.分管局长审核
6.局长审批
7.发放意见书
1.《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申请书》及企业申请文件; 
2.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 
3.政府或者投资主管部门批准、核准或备案文件(复制件);
4.建设项目规划相关文件(复制件)。建设单位在原有土地进行项目建设、不新增用地、不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建设单位可提交土地使用证(复制件); 
5.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制件); 
6.新建化工项目需提交选址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的化工园区或者产业集中区域的证明材料;新建专门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的建设项目,需提交其储存设施选址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的危险化学品储存专门区域内的证明材料。
45个工作日
6行政审批服务局应急窗口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1.申请
2.审查 
3.专家评审
4.审查科室负责人及审查人员签字(不予许可的,说明理由名书面告知)
5.分管局长审核
6.局长审批
7.发放意见书
1.《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见附件14)及企业申请文件; 
2.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复制件); 
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30个工作日
7行政审批服务局应急窗口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1.申请
2.审查
3.专家评审
4.审查科室负责人及审查人员签字(不予许可的,说明理由名书面告知)
5.分管局长审核
6.局长审批
7.发放意见书
1.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文件
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
3.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
4.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
5.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及相关文件资料
30个工作日
8行政审批服务局应急窗口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1.申请
2.审查
3.专家评审
4.审查科室负责人及审查人员签字(不予许可的,说明理由名书面告知)
5.分管局长审核
6.局长审批
7.发放意见书
1.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文件复印件  
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原件
3.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4.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原件  
5.建设项目可研报告或初步设计复印件  
6.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复印件  
30个工作日
9行政审批服务局应急窗口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除煤矿外)丙级资质审批颁发1.申请
2.审查
3.专家技术评审
4.审查科室负责人及审查人员签字(不予许可的,说明理由名书面告知)
5.分管局长审核
6.局长审批
7.发放意见书
1.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申请表
2.申请单位简介(内容包括申请单位的设立时间、机构类型、组织结构、人员概况、工作场所概况、主要业务内容等)
3.法人资格证明或者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申请单位应当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者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的复印件)
4.固定资产的验资证明  
5.工作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合同
6.机构资质证明材料(取得过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的机构应当提交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7.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申请单位应当提交现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质量(管理)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记录表格的封面和目录  
8.专职技术人员、专职技术负责人、质量控制负责人的名单、技术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①专职技术人员名单,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所学专业、职务/职称、岗位、工作年限等;②技术负责人、质量控制负责人的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  
9.在申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业务范围内,能够证明具有相应业务能力的文件、资料(①所申请资质要求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能力对比表/放射卫生防护检测能力对比表;②计量认证证书及证书附表复印件;③模拟检测报告汇总表,近年参加实验室间比对和盲样考核的情况及结果汇总表;④相关仪器设备清单;⑤工作场所平面布局图,包括评价、检测、档案室等所需的工作场所的布局和面积说明)
10.模拟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相关工作情况的总结报告(未取得过资质的机构应形成模拟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相关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内容包括:①组织拟申请业务范围所涉及的职业卫生模拟采样、检测工作情况,参加实验室间检测比对和盲样比对情况;②拟申请业务范围所涉及的行业领域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模拟评价报告(仅需提供报告的封页、著录页和目录);③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质量管理体系模拟运行情况(包括内审、管理评审、质量控制等)。取得过资质的机构应形成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总结报告,内容包括:①近年来开展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技术服务的总体情况,存在的问题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包括内审、管理评审、质量控制等)③近年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项目清单;④近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或放射卫生防护检测与评价项目清单)
50个工作日 [专家组技术评审和申请人整改问题所需的时间(60日内),不计算在审批规定的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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