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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洗浴、游泳场馆和酒吧、茶楼等餐饮场所恢复运营的通知

关于洗浴、游泳场馆和酒吧、茶楼等餐饮场所恢复运营的通知

各县区、经济区疫情防控指挥部(领导小组),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各专项工作组、各成员单位:

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满足人民群众生活需求,综合研判我市疫情防控形势,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4月24日起,洗浴、游泳场馆和酒吧、茶楼等餐饮场所恢复正常运营。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洗浴、游泳场馆和酒吧、茶楼等餐饮场所在执行疫情防控要求基础上,恢复正常运营,严禁消费者在洗浴场所住宿过夜。

二、歌舞厅、网吧、足道、游戏厅、台球厅、棋牌室、电影院、室内健身场馆以及旅游景区的室内区域暂不复业,宗教场所、线下培训机构暂不开放,大型体育活动、展览展会暂不开展。

三、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各类经营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监管,控制人员数量和流量,防止人员聚集,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的,责令关停整改。 

四、各县区、经济区要积极引导市民增强防护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在人员密集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须佩戴口罩,主动配合政务大厅、机关事业单位、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宾馆、饭店、医院、银行以及旅游景点、文化体育、生活服务等公共场所工作人员做好登记、消毒等防疫工作。


盘锦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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