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盘锦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方网站

 
当前位置: 首页 >走进新区 >通知公告

盘锦辽东湾新区管委会专职消防队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员总成绩及体检公告

按照《盘锦辽东湾新区管委会专职消防队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聘公告”),已经完成面试环节,现将最终成绩、体检具体安排和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及地点

2020年6月22日(星期一),早8点持有效证件(身份证)到盘锦市人民医院五楼体检中心服务台领取体检档案,早8点30分正式体检。

二、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根据《盘锦辽东湾新区管委会专职消防队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员公告》规定,结构化面试结束后,对成绩进行了汇总整理,具体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四、体检要求

1.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和带照片的户籍证明)、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自备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健康通行码”绿码(辽事通),缺少任何一项材料不得进行体检。体检费300元/人(请携带现金,不收微信),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清淡饮食,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日早晨须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午夜12点之后不进食、不饮水,否则,由此引起的体检结果不准确,由考生本人负责。

3.体检人员务必按时参加,不得迟到,参加体检的人员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达体检地点,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对缺检者不再组织体检。

4.体检人员要服从指挥,遵章守纪,不得隐瞒病史,不得有弄虚作假等任何作弊行为,否则一经发现,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

5.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费用自理,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6.家长等无关人员不得随同体检人员进入体检医院。

7.考生需提前熟悉路线,体检当天尽早出行。

8.本公告由盘锦辽东湾新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27-3400066

附件1.盘锦辽东湾新区管委会专职消防队公开合同制驾驶员面试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xlsx

附件2.盘锦辽东湾新区管委会专职消防队公开招聘合同制驾驶员总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xlsx

盘锦辽东湾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6月20日

关闭 打印
上一篇: 北京本土新增降至个位数!此次疫情还会持续多久?专家给出一个预测...
下一篇: 辽宁北大荒物流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