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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港荣兴港区一港池1号和2号油品及液体化工品泊位改扩建工程用海预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及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报省政府审批海域使用权审核管理规定》的通知(辽自然资发〔2019〕67号)相关规定,经初步审核拟对盘锦港荣兴港区一港池1号和2号油品及液体化工品泊位改扩建工程海域使用权设立事项进行用海预审公示:

申 请 人:盘锦港集团有限公司

用海项目:盘锦港荣兴港区一港池1号和2号油品及液体化工品泊位改扩建工程

用海位置:盘锦港荣兴港区东作业区一港池根部,沿已建西引堤顺岸布置

用海面积:总面积2.5115hm2(包括码头透水构筑物2.5115hm2)

用海类型及性质:交通运输用海,经营性

期限:50年

用海范围(CGCS2000):(坐标点1-2-3-4-5-6-7-…-14-1连线范围内)

1.  40°41′28.717″   121°59′37.978″

2.  40°41′27.793″   121°59′39.853″

3.  40°41′32.393″   121°59′43.794″

4.  40°41′33.338″   121°59′41.888″

5.  40°41′11.984″   121°59′23.811″

6.  40°41′11.578″   121°59′24.630″

7.  40°41′14.236″   121°59′26.907″

8.  40°41′13.794″   121°59′27.799″

9.  40°41′14.598″   121°59′28.487″

10. 40°41′19.360″   121°59′32.750″

11. 40°41′19.780″   121°59′31.850″

12. 40°41′23.170″   121°59′34.750″

13. 40°41′23.679″   121°59′33.720″

14. 40°41′18.710″   121°59′29.540″

本公示发布后,社会各界人士如对以上项目用海存有异议,请于2020年9月29日至2020年10月5日期间以电话、信函、亲访、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盘锦市自然资源局辽东湾分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信函、电子邮件应署真实姓名。信访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联系电话:0427-3402112

电子邮箱:lbhykab@163.com

通信地址:盘锦辽东湾新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楼427室

邮政编码:124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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