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港荣兴港区4#-5#油品及液体化工品泊位工程用海预审公示
- 发布日期:2020-09-29
- 浏览次数:2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及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报省政府审批海域使用权审核管理规定》的通知(辽自然资发〔2019〕67号)相关规定,经初步审核拟对盘锦港荣兴港区4#-5#油品及液体化工品泊位工程海域使用权设立事项进行用海预审公示:
申 请 人:盘锦港集团有限公司
用海项目:盘锦港荣兴港区4#-5#油品及液体化工品泊位工程
用海位置:盘锦港荣兴港区东作业区一港池根部,沿已建西引堤顺岸布置
用海面积:总面积37.7996hm2(包括码头透水构筑物4.0893hm2,港池水域33.7103hm2)
用海类型及性质:交通运输用海,经营性
期限:50年
用海范围(CGCS2000):(坐标点1-2-3-4-5-6-…-16-1连线范围内)
1. 40°40′52.092″ 121°59′05.858″
2. 40°40′50.902″ 121°59′08.255″
3. 40°40′40.476″ 121°59′29.259″
4. 40°40′50.330″ 121°59′37.700″
5. 40°40′53.900″ 121°59′30.494″
6. 40°41′07.724″ 121°59′42.336″
7. 40°41′09.970″ 121°59′37.812″
8. 40°41′02.299″ 121°59′31.241″
9. 40°41′06.905″ 121°59′21.961″
10. 40°41′07.554″ 121°59′22.517″
11. 40°41′08.018″ 121°59′21.580″
12. 40°41′10.818″ 121°59′23.978″
13. 40°41′11.223″ 121°59′23.162″
14. 40°41′08.417″ 121°59′20.773″
15. 40°41′04.528″ 121°59′17.461″
16. 40°41′04.860″ 121°59′16.794″
本公示发布后,社会各界人士如对以上项目用海存有异议,请于2020年9月29日至2020年10月5日期间以电话、信函、亲访、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盘锦市自然资源局辽东湾分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信函、电子邮件应署真实姓名。信访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联系电话:0427-3402112
电子邮箱:lbhykab@163.com;
通信地址:盘锦辽东湾新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楼427室
邮政编码:124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