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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辽东湾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 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盘锦辽东湾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考生笔试成绩已于2020年9月27日至10月9日在网站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按照《盘锦辽东湾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公告》(以下简称“招聘公告”),盘锦辽东湾新区管理委员会已对入围面试考生的资格进行了复审,现将面试考试的具体安排和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

2020年10月31日(星期六),分上、下午两场。

上午8:30开始(7:30考生安检入场)

下午14:00开始(13:00考生安检入场)

二、面试地点

1.面试地点:盘锦市经济技术学校(致远楼)

2.学校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田家街道田家村前进路学府南街391号

三、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招聘公告要求,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了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的名单(详见附件1)。

2.面试前,因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从笔试成绩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3.考生务必按规定时间准时参加面试(详见附件2)。考生参加面试的顺序,在考生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后抽签确定。

四、考生须知

1.面试人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盘锦辽东湾新区疫情防控告知书》、7天内(截至该考生面试时间)核酸阴性检测报告,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

2.面试人员要遵守纪律,按面试程序和要求参加面试,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影响面试。

3.面试人员在开考前30分钟进入候考室抽签,按抽签顺序参加面试,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则从剩余的签号中抽签确定其面试顺序号,面试开始后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自动弃权。面试人员在候考过程中不得随意出入候考室,携带的通讯工具要关闭后放在指定地点,交由工作人员保管。

4.面试人员在面试时不得携带任何物品和资料进入面试考场。每个面试人员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

5.面试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工作人员(候考室工作人员除外)透露本人的姓名、考号、工作单位等信息,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或明显标志的服装、饰品,违者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6.每名面试人员面试结束后,现场听分,签字确认后由工作人员引领离开考试现场。

五、相关提示

1.面试前请考生提供个人详细信息:姓名、性别、有无发热及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本人行程等,并提前如实填写《盘锦辽东湾新区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3)。

2.请参加面试的考生务必按照要求的时间到达考试地点,准时参加考试,严禁家属进入。根据现阶段疫情防控情况和参加面试考生实际情况,面试考生需提供微信“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健康通行码”绿码(辽事通)、《盘锦辽东湾新区疫情防控告知书》及近7天内(截至该考生面试时间)核酸阴性检测报告参加面试,缺一不可。如因疫情重点地区范围调整须接受集中隔离观察而无法正常参加面试的考生将作缺考处理。

3.如发现考生有发热或者无发热但呼吸道症状明显,不得进入考点,进行流行病学史调查和登记,并立即与疫情防控工作小组沟通,进行疑似病例的排查,如不能排除疑似病例的,由专人陪同至盘锦市中心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4.参加面试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医用口罩(考务组要求摘除口罩情况除外)。考生之间的距离要保持1米以上,考生须自觉服从工作人员和防疫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工作人员和防疫人员正常工作。

5.考生在参加面试前应减少聚集、流动,加强个人防护,并务必确保报考时所留通讯工具畅通,因未按要求如实提供停留地、行程卡、绿码、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体状况信息,以及因通讯工具不畅所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6.考生提前熟悉路线,考试当天尽早出行。

咨询电话:0427-3400066

 

附件:

    附件1.盘锦辽东湾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参加面试人员名单.xlsx
    附件2.盘锦辽东湾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面试时间安排.xlsx
    附件 3.盘锦辽东湾新区疫情防控告知书.docx

 

 

盘锦辽东湾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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