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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东湾新材料产业科创中心项目准入标准及扶持政策指导意见(试行)》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1-22 浏览次数:592

为推动辽东湾新材料产业科创中心发展,加快辽东湾新区(以下简称“新区”)优势主导产业链完善及新材料等相关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提升域内企业科技研发和配套协作能力,结合新区实际,特制定《辽东湾新材料产业科创中心项目准入标准及扶持政策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标准政策(试行)》)现就政策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及必要性

2019年3月24日,新区召开了2019年第4次党工委管委会领导班子联席会议,会上听取了关于加快推进精细化工产成品园项目建设的汇报,并审议通过了《辽东湾新区精细化工产成品园项目准入标准及扶持政策(讨论稿)》。

2020年年初以来,在新区管委会的大力支持下,盘锦辽东湾精细化工园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克服疫情等不利因素影响,建设进度明显加快,现已基本具备项目入驻条件。同时已有连云港中茂新材料有限公司3000吨/年特种高性能功能添加剂项目、江苏银宝农业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植物聚醚多元醇、聚氨酯催发泡剂项目、大连理工大学产业研究院等项目和科研机构拟入驻。

随着华锦鑫诚及宝来巴赛尔等重大项目的加快推进以及新区打造世界级石化及精细化工基地的基础原料优势的确立,辽东湾新区精细化工产成品园的发展定位、项目准入标准及扶持政策均应进行相应地明确,经新区管委会与盘锦辽东湾精细化工园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多次磋商,更名为辽东湾新材料产业科创中心。

鉴于以上情况,高新园区按照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有关领导指示要求,起草形成了此《标准政策(试行)》。

二、《标准政策(试行)》主要内容

《标准政策(试行)》内容主要包含以下3个部分:

(一)科创中心发展定位。科创中心以创新驱动为引领、高质量发展为核心,聚焦产业前沿、立足服务产业,着力打造“三基地、一平台”,即科研成果转化基地、技术创新孵化基地、新材料产业培育基地、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平台。

(二)项目准入标准。从入驻项目的产业类型、科技含量、项目主体等方面细化了相关规定,进一步提高了科创中心项目准入标准。

(三)项目扶持政策。新区全力为入驻企业争取国家、省市各项优惠政策,涉及租金、税收、科技、人才、金融等方面的政策,做到应享尽享。对于急需引进的国内重点院校的产业研发机构或辽东湾新区产业链条上的关键环节项目,新区将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扶持政策。

 

原文:盘锦辽东湾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辽东湾新材料产业科创中心项目准入标准及扶持政策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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