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盘锦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方网站

 
当前位置: 首页 >走进新区 >通知公告

二界沟第一加油站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根据《国家发改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和《辽宁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辽宁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辽发改投资【2015】897号等文件精神,现将二界沟第一加油站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单位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盘锦大洼经营部二界沟第一加油站,项目拟建地点位于辽宁省盘锦市辽东湾新区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二界沟镇滨海公路码头东侧,建设规模及内容为:翻建224㎡罩棚,利旧427.87㎡站房,硬化地面600㎡,加油部分利旧4台加油机,4座SF双层储油罐。

项目总体实施计划时间为2021年4月~2021年8月。

项目总投资为208.67万元。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公示对象为附近可能受到拟建项目影响的居民、职工和企事业单位及对项目的环境、社会影响有疑问的相关单位和社会团体。

主要征求主要利益相关者对拟建项目的建设态度(包括:您对拟建项目是否支持,您认为项目建设对生产生活的影响等),对工程建设期间及建成后的主要环境影响问题、项目单位应采取的社会维稳措施等的意见、建议及其它相关诉求。

三、公示周期及说明

1.公示期为7天。

2.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项目单位或受委托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3.公众对拟建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项目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提出。

4.公示结束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将派遣工作人员采取现场走访、入户调查、问卷调查以及座谈会等方式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

四、项目单位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

单位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盘锦大洼经营部二界沟第一加油站

联系地址:盘锦辽东湾新区 

联系人:朱广远

电话:13842790808

E-mail:pjzgy@petrochina.com.cn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

单位名称:盘锦德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总部生态城·总部花园A5-11-2

联系人:李兆宝

电话:17640594768

E-mail:panjindeshun@163.com

关闭 打印
上一篇: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事项公示
下一篇: 【疫情防控】盘锦辽东湾新区境外和疫情防控重点管控地区及重点关注地区动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