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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54勘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发布时间:2018-01-25 浏览次数:545

 中国石油辽河油田兴隆台采油厂:                             

你单位报送的《大54勘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我分局讨论决定,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及污染防治措施后,从环保角度分析,原则同意按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现就该“报告表”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建设地点为辽宁省盘锦市辽东湾新区田庄台镇张家西250米,项目为勘探井,不是开发井,若钻井工程结束后未发现工业油流,则按要求闭井和生态恢复;若发现工业油流,则将该井列入区块规划环评,重新报批环评手续。总投资为1204万元。井口坐标东经122° 07\'17.31",北纬40°51\'58.51",设计井深3600m

二、项目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必须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严格环保管理,还要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一)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管理。配备必要风险防范和应急设施,在井口安装防喷器和控制装置;加强井场有毒、有害气体的安全监测;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撤离安置方案,建立健全环境风险应急组织机构,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演练。

(二)强化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过程对井场作业面洒水,使其保持一定湿度。将石墨粉等物料集中堆存在活动板房内,以降低施工期的扬尘对环境的影响;选用尾气达标设备,柴油机和柴油发电机采用标号高、污染物排放量小的清洁柴油。

(三)强化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废水排入泥浆池,对泥浆池采取防渗措施,按照要求进行泥浆池防渗施工,防止废水渗入土壤,上层清液运至兴二联处理后回注,下层固体与泥浆一同固化、无害化处理;井场四周设置临时土围堰,与毗邻农田隔开,防止各种污水、污油、钻井液等流入农田。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对于试油过程中产生的落地油,采用厚度不小于1.5mm的防渗布覆盖井场地面,避免落地油直接进入土壤;废弃钻井泥浆固化、无害化处理,废岩屑清洗后回填地层。

(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电动钻机,优化井场施工平面布局,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敏感点一侧设置移动式声屏障屏蔽等,确保周边环境敏感点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关要求。

(六)项目闭井后必须按环评要求进行生态恢复工作。对废弃的井场、道路按照要求采取生态恢复措施,使井场的区域恢复到原来的自然景观。封井后仍需对井场进行后续监测。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程序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四、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环境风险防范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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