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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2017年价格调控预期目标完成情况及控价建议

发布时间:2018-01-26 浏览次数:467

 2017年1-12月份,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累计上涨1.4% , 涨幅比2016年缩小0.2个百分点。与全省平均水平持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0.2个百分点,低于我市全年3%左右的控价目标,属于温和可控的上涨态势, 通胀压力不明显,结合今年以来我市宏观经济状态看,当前物价水平和我市经济形势总体匹配较好。全省14个城市中,由高到低排序,我市CPI排名与沈阳、锦州两市并列第4位,较全省最高的大连市低0.7个百分点;较全省最低的鞍山市高0.9个百分点。 

 

一、2017年12月份,我市物价总水平呈微降态势。

(一)粮油价格保持平稳。大米(标一)、面粉(特一粉)的零售价格分别为每市斤2.65元、2.35元,环比分别持平,同比分别+2%、+14%。

(二)随着年底消费旺季的到来,我市猪肉零售价格节节攀升,猪肉零售价格每市斤11.50元,环比上涨5%,同比下降12%。

(三)牛肉价格持平,羊肉价格同比上涨。牛肉每市斤28.5元,羊肉每市斤29.5元,环比分别+2%、-2%,同比分别+2%、+23%。北方气温下降,居民对牛羊肉的消费上升,导致市场上牛羊肉的需求量增大,推动了牛羊肉价格上涨。

(四)我市鸡蛋价格稳中有升,每市斤4.8元,涨至“4”元以上,环比上涨26%,同比上涨40%。受国内部分城市降雪天气的影响,蛋商收货困难,部分地区出现停收,鸡蛋价格普遍性上涨。受此影响,我市鸡蛋价格明显上涨,养殖户积极出货,部分蛋源销往外市,截止目前,我市鸡蛋供应充足。

(五)12月份,我市蔬菜零售价格环比、同比持平现象较多。具体表现为:黄瓜、青椒、西红柿、茄子、韭菜、芹菜每市斤分别为2.50元、3.50元、3.50元、2.50元、3元、2.50元,环比分别0、+8%、+16%、0、+15%、0%;同比分别为-16%、0、+16%、0、-25%、0。我市虽气温下降,但12月份没有明显降雪,蔬菜运输方面没有受到影响,所以蔬菜价格环比、同比持平现象较多。

二、各成员单位控价工作情况

(一)市商务局2017年价格调控工作

1、关于组织货源、做好节日市场供应工作

为了繁荣丰富节日市场,确保全市百姓能够过上快乐祥和的节日,市商务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每逢传统节假日,提早安排,周密部署,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根据节日市场消费新特点,引导商贸流通企业积极调整和优化供给结构,增加各类健康、绿色、品质及喜庆商品供应;引导大型商超、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落实好粮、油、肉、蛋、禽、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货源,并保有一定数量库存,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要求商贸流通企业细化完善市场供应应急预案,遇有突发事件引发市场异常波动,要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处置,并按要求及时上报。2017年,我市消费品节日市场货丰价稳。

2、关于推进农产品零售终端建设

指导金社裕农供销集团在全市开展农产品标准化连锁零售终端建设,全年建设100家零售配送终端,到2017年底,累计共建成331家农产品标准化连锁零售终端,形成了遍布城乡的农产品连锁零售终端网络。

3、 关于做好冷链物流建设工作

我市被商务部评定为国家级农产品冷链流通标准化试点城市,并积极申报金社裕农、旭海河蟹成为国家级农产品冷链流通标准化试点企业。

(二)市供销社2017年价格调控工作

2017年,市供销社全面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系统商品经营销售额全年实现7亿元;利润额全年实现600万元;农副产品市场交易额全年实现3亿元。

全市供销社系统综合改革工作已全面推进至两县区,走在全省前列。市供销社通过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和镇级联合基层社完善基层组织体系,为农服务水平大幅提升。2017年市供销社共建立绿色蔬菜、水稻、河蟹等12个标准化生产基地。在北京、上海、沈阳、大连推广“辽霸”河蟹、“丰锦王”大米、“洁佳捷”绿色蔬菜等地域特色农产品。开展食品、生鲜农产品和工业商品等各类别商品的冷链及普通物流配送。推进“互联网+”在多产业进行融合,连通企业、农产品市场、金融、信息服务、惠民活动等各领域,实现新兴产业与传统行业的快速接轨和迅速发展。

 (三)其它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责,工作有序。

三、控价工作措施

针对当前我市物价总水平提出以下工作措施:

(一)发挥我市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办公室协调作用。围绕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的控价目标,认真履行我市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牵头部门职责,明确控价责任,形成稳价链条,针对我市CPI运行情况,逐月、逐季分析价格形势,逐季研判价格走势,适时提出调控建议。

(二)按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按照《盘锦市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实施方案》盘政办发[2017]42号文件要求,各相关单位各负其责,提前筹集价格临时补贴资金,做好发放准备。达到启动条件时,迅速启动

《实施方案》,确保我市低收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

 (三)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加强对节日期间重要商品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情况的监测分析,掌握实时价格监测数据。重点监测粮油、肉、禽、蛋、菜等市场价格情况。对可能引起市场价格异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及时进行预警预报,加强对副食品市场价格的监测力度,保证市场价格特别是生活必需品价格基本稳定。

(四)不断加强物价监督检查力度。加强重点时段的市场价格监管工作,尤其对宾馆、饭店、景区等重点服务行业进行巡察、检查,严格查处串通涨价、哄抬物价和不明码标价的现象。同时,开展食盐、涉农、电力等不同领域的专项检查,严格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指导价、串通涨价、哄抬物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

(五)畅通诉求渠道,化解价格矛盾。建立应急反应机制,稳步推进价格举报受理查处工作,完成价格举报热线12358和市民热线12345整合,充分发挥价格举报监管平台以及省民心网、市民投诉中心等网络平台的作用,及时办理价格咨询、投诉、举报,着力解决关系民生的价格问题

(六)加强价格宣传引导工作。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大力宣传保障节日市场供应、加强市场价格监管。采取多种方式,宣传价格法律法规政策,引导经营者自律诚信经营,规范自身价格行为,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自觉保持价格稳定。

四、对当前稳定物价总水平的建议

物价问题关系发展、关系民生、关系稳定。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是当前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一)增加我市城乡居民收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提高居民收入特别是中低等收入阶层的收入水平,缩小各阶层收入差距,提高居民生活水平,改变居民普遍存在的消费不足现状,可使我市平均消费倾向提高,从而提高消费水平。

(二)坚持房地产调控政策不动摇,确保市场预期平稳。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持分类调控、因地制宜、因城施策的政策思路,释放房地产调控不松动的政策信号,保证调控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稳定市场预期。

(三)继续实施去产能政策,优化供给结构。把握好去产能的节奏和力度,保障市场供应充足,防止相关产品价格大幅波动。对高污染、产能过剩、高耗能行业实行阶梯电价和水价,适当提高产能过剩行业的土地、能源利用价格和税费,运用价格杠杆淘汰落后产能。

(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包括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障体系,解除居民后顾之忧,促进积极消费增长,扩大消费信贷,刺激消费需求。加快农村城镇化步伐,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并建立起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改变农民传统的生活方式和消费观念,培育开拓农村市场。

(五)积极推进我市价格机制改革。完善重点领域价格形成机制。推进能源、水、供热、交通运输、医疗服务、教育、物业服务和保障性住房等领域价格改革,促进商品自由流动和公平交易。完善县级医院医疗价格改革,降低大型医疗设备检查诊疗费和检验费用价格;加强城镇燃气配送环节价格监管,制定出台配气价格。

(六)继续推进整治营商环境、落实“放管服”专项行动工作。按照“四个着力”的总体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以“赋权方式”赋予县区、经济区代为行使。全面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落实“三个清单制度”。加大对涉企收费行为查处力度,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生产成本。

五、对2018年CPI指数走势的预测

2018年CPI翘尾因素影响将比2017年有所提高, 2018年我市CPI将呈温和平稳上涨态势,涨幅略高于2017年。支撑2018年物价总水平上涨因素:1.价格改革稳步推进,市场化程度提高。近年来,价格改革稳步推进,市场化程度进一步提高,部分价格改革推升了物价水平。2.劳动年龄人口及占比双减少,人工成本刚性上扬。我国劳动年龄人口占比下降预示人口红利趋于结束,居民工资水平和服务价格涨幅相对提高。

 

 

 

 

 

 

 

2018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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