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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港荣兴港区西作业区333#液化烃泊位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根据《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中办发[2012]2号)、《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辽宁省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辽发改投资〔2013〕73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盘锦港荣兴港区西作业区333#液化烃泊位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单位:辽宁海航实业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盘锦港荣兴港区西作业区333#液化烃泊位工程。

项目建设地址:本工程位于辽东湾东北部,哈蜊岗子滩东侧的海域内,盘锦港荣兴港区西作业区三港池根部西,岸线总长度为285m

项目规模与建设内容:建设1个5万吨级液化烃泊位,向下兼顾到3000吨级LPG船靠泊,主要运输货种为丙烷、丁烷和乙烯均为液化烃。设计预期吞吐量190万t/a,设计通过能力为207.7万t/a。本项目总投资估算值为22414万元。

本工程内容包含水域、陆域平面布置、装卸工艺、水工结构及配套工程设计,还包括陆域的工艺管道以及附属配套设施

  三、征地拆迁

本工程范围内现状为海域,工程建设不占用已有土地。

四、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本次公示主要就以下几点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及建议:

  1、项目建设对当地发展规划和区域经济发展的影响

  2、项目建设对地方海洋资源和自然生态环境的影响;

  3、项目建设对项目所在地文化、生活方式、宗教信仰、社会习俗等非物质性因素的影响;

  4、项目建设对当地商业经营、周边交通和社会治安的影响;

  5、项目建设对当地就业形势的影响;

  6、项目建设对您的经济状况的影响;

  7、项目施工对当地居民生活、生产的影响;

  8、对本项目建设方案的看法;

  9、媒体对本项目建设实施的态度;

  10、同类工程项目曾经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

  11、其它意见和建议。

五、公示说明

自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对本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辽宁海航实业有限公司或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联系,也可在项目组调研时现场提出。

六、委托评估单位

单位名称:辽宁海航实业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盘锦辽东湾新区风水沟东、三港池北辽宁海航有限公司办公楼309室

联系人:吴凡                      联系电话:0427-8808145

邮编:124011                       电子邮箱:359954585@163.com

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

单位名称: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沈阳市凌空一街5-1号

联系人:杨硕                       联系电话:18242530420 

邮编:110000                       电子邮箱:1824253042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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