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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港荣兴港区西作业区333#液化烃泊位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告

         一、工程简介

本工程位于辽河口西侧,盘锦港荣兴港区西作业区三港池根部西,工程拟建1 5 GT 液化烃泊位,泊位总长276m,包括工作平台、引桥、控制楼、管廊、设备安装、土建工程、疏浚工程等。泊位吞吐量182t/a,设计通过能力为192t/a,货种为丙烷、丁烷、乙烯和丁二烯。工程总投资为21304万元,施工期18个月。

二、环境影响

本工程施工期环境影响包括:施工扬尘、废气;施工噪声;施工废水、生活污水、施工船舶废水;固体废物;基槽开挖、港池疏浚等作业对海洋生物造成的损失等方面。运营期环境影响包括: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固体废物;噪声;环境风险;对敏感物种的影响;大气环境影响等方面。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对生活垃圾,依托环卫部门清运;加强机械设备维护保养,降低施工噪声;生活污水依托现有设施处理;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辽宁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有效防治扬尘污染。运营期:对生活垃圾,依托环卫部门清运,检修时产生洗用棉纱和抹布等垃圾已列入《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废物代码为900-041-49豁免环节为全部环节豁免条件可以混入生活垃圾处理,全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污水均经收集后污水处理厂处理加强机械设备维护保养,减少噪声污染;工程船舶辅机燃油尾气污染区域局限于码头作业区范围内;完善风险事故防范体系、应急反应体系及应急预案,配备相应的应急设施设备;依托荣兴港区起步工程斑海豹的保护措施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在采取适当的污染防治措施、生态减缓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

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已发布于盘锦辽东湾新区管委会网站,公众可查阅该简本,了解项目相关情况,并反馈意见。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即日起10日内。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辽宁海航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0427-8808520

 环评机构:辽宁省环境规划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4-62780257

 

文件类型: .doc 3ad622170d14e11fd330a9dc48736c48.doc (159.0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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