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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60万吨/年重芳精细加工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审查意见

发布时间:2018-04-13 浏览次数:1020

 盘锦瑞德化工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盘锦瑞德化工有限公司60万吨/年重芳精细加工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我局讨论决定,现就报告书批复如下:

一、本次改扩建60万吨/年重芳精细加工项目主要包括:2×5万吨/年苯酐装置、25万吨/年轻苯加氢装置、30万吨/年重芳加氢装置、4万吨/年酚钠盐酸解装置、3万吨/年粗酚-吡啶联合加工装置、重苯车间脱氮脱酚系统改造、废气废水处理装置、苯酐焚烧区-2(含废水蒸发系统)、蒸汽炉系统、地面火炬系统、配套的5#罐区、6#罐区、8#罐区、仓库等公用工程设施。项目总投资额为49571万元,建设期12个月。

本项目经盘锦辽东湾新区行政审批局备案(辽东湾行审备[2016]4号),建设内容符合产业政策。符合辽东湾新区精细化工产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评要求,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书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生产工艺路线、生产产品、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在本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应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抽真空废气、轻苯加氢抽真空废气、重芳加氢抽真空废气、酚钠盐酸解及粗酚精馏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粗酚-吡啶抽真空废气、重苯脱氮脱酚及三效蒸发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苯酐和萘储罐的呼吸废气等,均接入尾气总管,至尾气吸收塔经甲基萘吸收后,与苯酐切换冷凝废气一同由罗茨风机送至蓄热焚烧炉处理,蓄热焚烧炉配套碱液吸收塔,吸收后通过150m高、内径2.5m排气筒排放。扩建的4套苯酐结片包装装置,产生的邻苯二甲酸酐粉尘,经布袋除尘器除尘之后废气由一座15m高排气筒排放。轻苯加氢产生的酸性废气、重芳加氢产生的酸性废气,送至废气处理装置的酸性尾气净化单元。设置10t/h蒸汽炉一座焚烧废水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的净化气(主要成分为氢气、甲烷、丁烷、戊烷等),尾气通过1根高度25米的烟囱排放。项目向大气所排放的烟气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要求;项目投产后,要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建立泄漏检测与修复管理制度,定期检测、及时修复、确保各类废气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同时必须按照国家规定设置废气排放口、监测口。

本项目储罐应按照设计规范设计建设;在罐区安装有毒有害物质自动监控报警系统。依据报告书,规定本项目要求设置800米卫生防护距离。你公司应积极配合做好卫生防护距离内的规划控制工作,在该范围内不得规划审批建设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2、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排水系统划分为生产废水系统、生活废水系统和雨水排水系统,你公司要严格执行“清污分流”原则,本项目生产废水处理后,进入中水回用设施,不能回用的生产废水近期规划蒸发焚烧处理,不外排,远期待园区公用污排管网连接后,送焚烧炉焚烧的多余水,在达标排放的前提下,可接入园区管网,最终排至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本项目建设及运行必须按照报告书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防止地下水污染。按照重点污染区、一般污染区和非污染防治区,采取有效措施对不同的污染区进行隔断并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防渗措施。制定地下水风险防范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如发现地下水因本项目受到污染,你公司必须立即停止本项目,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污染。

4、本项目设备须合理布局,确保满足《工厂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限值要求。同时在厂区四周设置绿化隔离带,减轻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5、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除厂家回收和安全综合利用外,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送市政部门统一处理。

6、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得超过环评报告书确定的总量指标。

三、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按照“企业自救、属地为主、分级响应、区域联动”的原则,针对本项目制定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分解责任落实到具体负责人,并实现与企业现有环境突发应急预案、相关管理部门和本地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有效衔接。项目裂解碳九储罐发生泄漏引发火灾事故,应立即组织对以上范围(包括西平安河村、平安河村、双井子村、大板房村、西大井村)的居民进行疏散,以保证居民的安全。

2、加强环节风险事故防范,建立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事故应急监测和报警系统。本项目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报告书要求,设置三级环境风险防控系统。在装置区设置围堰、罐区设置防火堤;设置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管网、规范化排污口、设置雨污系统的切换阀门;本项目三级防控措施依托厂区现有11800m3事故水池、新建11800m3事故水池和22500m3事故水罐及其配套设施,用于事故污水的缓冲储存,防止事故状态下不达标废水排至外环境。根据有关要求,制定完善的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定期进行预案的培训和演练。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在本项目运营前需报市环保局备案。

四、根据《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和规划环评有关要求制定环境监测计划,废水和废气监测项目及监测频率满足《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 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石化工业》HJ 853-2017 的要求

五、企业应按照《企业事业环境公开信息管理办法》中相关要求,定期进行环保信息公开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排放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的信息公开。

六、你公司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应按规定程序申请环保设施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盘锦辽东湾新区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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