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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盘锦辽东湾新区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拟投资39110.64万元,在辽东湾西扩工业区(华锦路西侧、风水沟东侧、天时街南侧和联成街北侧)建设规模为3t/d工业污水处理厂,厂区周边企业东侧为兵器集团华锦项目用地、南侧为海航公司码头配套工程用地、西侧为宝来化工100万吨乙烯项目用地、北侧为宝来化工配套污水处理厂用地,本项目拟于20192月正式投产。

项目营运期产生环境影响主要有废气、废水、固废和噪声,其中废气主要是NH3H2S等恶臭气体;外排废水主要是反渗透产生的浓盐水;固体废物主要是脱水污泥等;噪声源主要是鼓风机、离心风机、各种泵体、空压机及脱水机等。

项目拟对调节池、水解酸化池、高效沉淀池、EBIS一体化生化池、事故池、污泥缓冲池和污泥贮池均加盖封闭,对厂内主要恶臭源产生的臭气集中收集至除臭间、经除臭系统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除臭装置对H2S去除效率可达99%以上,对NH3去除效率可达85%以上;浓盐水排放依托现有《辽东湾新区污水排放工程》进行深海排放;脱水污泥根据毒性浸出结果决定最终处置方式,如果不属于危险废物、可采用填埋方式进行处置,污泥填埋应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  混合填埋泥质》(CJ/T 249)的规定要求,送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填埋处置,如果属于危险废物则需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代为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本项目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产噪设备均布置于室内或池内、部分设备置于水下,同时对噪声源采取有效的减振、消声、隔声、吸声等降噪措施,可确保厂界噪声符合GB12348-20083类要求;为了保护项目所在地的地下水环境,项目采取了有效地防渗措施,采取上述环保措施后,本项目各项污染物均可实现达标排放。

为了广泛吸取公众意见和强化社会监督,需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的规划选址、环境影响以及对居民生活、社会影响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可通过书信、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反馈您的宝贵意见,有效期1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盘锦辽东湾新区住房与城市建设局

联系人:劳先生  电话:0427-3400048  邮箱:lbghjs8800009@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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