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将10月24日受理的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0月24日-2018年11月6日(10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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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盘锦辽东湾新区新区管委会211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1 |
荣72-20-40井、荣72-24-40井钻采工程 |
辽东湾新区 |
中国石油辽河油田辽兴油气开发公司 |
盘锦科力安石油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2018-10-24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