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登记窗口
更正登记办事指南(1项) | ||||||||
序号 | 部门 | 事项名称 | 办理流程 | 申报材料 | 收费标准 | 办理时限 | 备注 | |
1 | 盘锦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辽东湾分中心 | 更正登记 | 1、受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受理申请。 2、审核 3、收费。收取不动产登记费。 4、登簿、缮证、领证。经审查符合登记条件的,将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并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的材料,但不动产登记机构书面通知相关权利人申请更正登记的除外; 4、申请人为不动产权利人的,提交不动产权属证书;申请人为利害关系人的,证实与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不动产权利存在利害关系的材料; | 不收费 | 3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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