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气象局辽东湾窗口
盘锦市气象局辽东湾新区办事处办事指南(3项) | |||||||
序号 | 部门 | 事项名称 | 办理流程 | 申报材料 | 收费标准 | 办理时限 | 备注 |
1 | 盘锦市气象局辽东湾新区办事处 |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施放气球)活动审批 | 1.受理:申请人提交合格的申报材料,进行受理; 2.审核:审查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 ,符合要求填写《施放系留气球作业审批表》; 3.办结:发放施放气球识别标识。 | 1.《施放气球作业审批表》(2份); 2.《施放气球资质证》(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 无 | 受理后2个工作日办结 | |
2 | 盘锦市气象局辽东湾新区办事处 |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 | 1.受理:申请人提交合格的申报材料,进行受理; 2.审核:由市气象局委托防雷技术服务单位开展防雷技术评价; 3.办结:防雷技术评价合格,出具防雷装置设计核准书。 | 1.《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书》(原件1份,①建设项目名称、地址须填写准确;②申请书盖建设单位公章); 2.总规划平面图; 3.防雷装置施工图设计说明书、施工图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 4.防雷装置设计图纸电子光盘(1个)。 | 无 | 5—7个工作日 | |
3 | 盘锦市气象局辽东湾新区办事处 | 防雷装置竣工验收 | 1.受理:申请人提交合格的申报材料,进行受理; 2.审核:由市气象局委托防雷技术服务单位开展防雷装置检测; 3.办结:符合要求,出具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 | 1.《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申请书》(原件1份①建设、施工单位签章;②建设项目名称、地址须填写准确;③申请书应盖建设单位公章); 2.防雷装置施工安装记录(①应盖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公章;②防雷装置施工记录应包括引下线、等电位、接闪器(避雷带)、基础接地、天面避雷网格、均压环等防雷装置的隐蔽施工记录); 3.防雷装置竣工图(原件1份,施工单位应签章); 4.防雷产品合格证(浪涌保护器合格证原件1份,若是复印件应加盖施工单位公章)。 | 无 | 5—7个工作日 |
主办单位:盘锦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00050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2023000969号-1 辽公网安备21112302000011号
联系电话:0427-34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