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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辽东湾新区“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9-05-31 浏览次数:628

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消防安全,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省安委会办公室、市安委会办公室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经管委会同意,新区安委会办公室决定从4月至10月在新区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原则,紧盯重大活动、重要场所、重点领域,深入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加强执法检查,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新区安委会成立“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协调小组,由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冯海滨任组长,新区应急管理部宋福成部长、新区消防救援大队李季大队长、新区消防救援大队顾贺教导员任副组长,应急管理、公安、基础设施建设部、商务科技部、行政审批服务部等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新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掌握各部门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统筹协调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组织开展督导考评。

三、治理的重点场所和突出问题

对商场市场、“多合一”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公共娱乐场所、群租房、宾馆饭店、高层建筑、养老院、施工工地、幼儿园、学生宿舍、医院(住院部)、洗浴场所、石化企业14类重点场所,重点治理以下9类突出问题:

(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人员密集场所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做隔热保温层。员工宿舍、医院住院部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扩建。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幼儿园等使用大量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

(二)防火分隔不到位。建筑地下与地上部分、住宅与非住宅部分未按规范进行防火分隔。防火隔墙、防火卷帘、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缺失或者损坏。楼梯间、前室常闭式防火门常开。门窗孔洞、竖向管道井每层楼板处封堵不严密。

(三)疏散通道不畅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被封闭、堵塞、占用。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广告牌、铁栅栏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四)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群租房、商场市场、施工工地等场所违规堆放易燃可燃物品。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车间等场所超量存放易燃易爆原材料或者半成品。

(五)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停用或者不能正常运行。消防水泵控制柜处于手动控制状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卷帘、机械防排烟等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供水。

(六)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停放位置与周围可燃物未落实防火措施。采取“飞线”、入户等方式违规充电。

(七)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单位未依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不会熟练操作设施设备。微型消防站队员不能及时有效处置初起火灾。

(八)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单位未定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并完整准确记录。未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并如实登记报告。未及时整改消除隐患问题,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九)宣传教育培训不深入。单位检查整改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开展宣传培训能力不足。员工不了解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不会报警、不会灭火、不会逃生。

四、步骤及措施

从2019年4月开始到10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阶段(4月30日前)

1.广泛动员部署。新区安委会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新区安委会方案,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职责、细化任务,分地区、分行业、分领域部署到位。

2.严格工作标准。新区安委会要认真按照14类场所检查标准,对标检查、对标整治,并向社会公布。定期研判分析本地区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火灾的重点场所和突出风险,部署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治理。

3.组织约谈培训。新区安委会要组织对党政领导、行业部门负责人、公安派出所民警、网格员和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以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微型消防站站长等8类人员开展约谈培训,提示突出风险,明确工作责任,督促其掌握检查重点、标准和要求。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1日至10月10日)

1.单位自查自改。督促各单位按照自检自查手册,对照检查标准,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责任,并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5月底前,14类场所将评估结果、自查自改、消防安全承诺情况书面报告所属消防部门。

2.行业集中排查。新区安委会要组织相关行业部门按照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和检查重点、要求,结合单位自查自改情况,逐类场所、逐类风险进行排查,分门别类建立排查台账。针对突出风险,组织行业部门、重点企业、连锁集团召开座谈会,通报情况、提出建议、督促整改。8月23日前,相关行业部门将排查情况书面报送本级安委会办公室。

3.严格执法检查。新区消防大队根据单位自查自改和公开承诺情况,强化执法检查,发现在自查、排查中弄虚作假或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依法从严从重惩处,用好约谈、函告提示、行业督办、隐患曝光等有效手段。

4.综合施策推进。对严重失信、隐患久拖不改的单位及其负责人,纳入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对重大隐患要集中挂牌一批、公布一批、曝光一批、处理一批,震慑违法行为。依托96119平台,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发动群众举报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对风险突出、情况复杂的,采取专家指导、执法服务等方式,帮助查处推动解决。

5.深化专项治理。深入排查14类场所电气安全隐患,重点治理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超负荷用电等问题。组织对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电动自行车、文物建筑消防安全治理进行“回头看”,巩固治理成效。新区要结合辖区火灾规律特点,开展针对性治理。

6.突出重点防范。世界园艺博览会、亚洲文明对话大会和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要按照“以面保点、整体防控”的思路,重点针对14类场所和9类风险,加大管控力度,确保社会面火灾形势平稳。

7.加强宣传教育。建立新闻发布会制度,及时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按照“每月一主题”模式,组织开展形式多样、针对性强的宣传活动,拟定语言精炼、鼓动性强的行动口号。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用足记者随机采访、媒体曝光等手段,督促社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落实重大火灾隐患“四个一批”要求,开展媒体集中曝光。

8.推进达标创建。在加强现实防控的基础上,推进重点任务落实。将控制室、微型消防站、社区和“六个一”挂牌达标工作融入专项行动,在督促单位自检自查的同时,全面开展四项挂牌达标工作,有效提升单位管理效能。

9.建立定期会商、情况通报、联合执法工作协调机制。新区安委会要建立本地区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定期会商、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的工作协调机制,按照“每周一研判、半月一小结、每月一调度”的模式,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在专项行动工作中既权责明晰、各司其职,又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切实形成高效联动、监督有力的执法合力。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听取行业部门情况汇报、通报工作进展、协调解决难点问题。

10.严格责任追究。对较大以上火灾、亡人火灾、有影响火灾,以及电气火灾等火灾事故逐起组织调查,依法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提高公众对消防安全认知,督促主体责任落实。严查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行为和质量,规范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市场,重拳打击出具虚假报告等违法行为,提升消防公共服务水平。

(三)总结验收阶段(10月11日至10月15日)

新区安委会将组织检查验收,及时总结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固化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工作措施。认真梳理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有效举措,健全完善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工作机制。

五、职责分工

(一)新区安委会:是组织实施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负责建立专项行动工作机构和协调机制,做好组织发动工作,将专项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紧研究部署,明确职责分工,加强调度指挥,统筹协调推进,推动落实本地专项行动各项工作。认真组织分析研判,结合本辖区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火灾的重点场所和突出风险,进一步细化整治措施,并及时向社会作出公告。组织政府和行业部门负责人,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等开展约谈培训,使其掌握整治的重点、措施和要求。

(二)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加强公共消防安全设施维护,指导村民(居民)开展群众性消防公益活动,提升农村和城市社区消防工作水平。

(三)各部门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充分履行条线监管职责,结合单位自查自改情况,逐类场所、逐类风险进行排查。

商务科技部:组织督导排查商场、市场、洗浴等场所,集中整治防火分隔不到位、设施设备损坏等九类突出风险。

应急管理部门:组织督导排查石化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集中整治违规搭建彩钢板房,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九类突出风险。

公安部门:指导公安派出所重点排查“多合一”场所、群租房等小单位小场所,集中整治违规用火用电、锁闭安全出口等九类突出风险。

基础设施建设部:组织督导排查建筑施工工地,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住宅小区管理,集中整治施工作业现场管理混乱、住宅小区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等突出风险。

行政审批服务部:加强信息收集,及时反馈消防营商环境方面突出问题。引导各地正确处理消防执法与营商环境的关系,提升消防执法服务效能。

消防部门:加强组织协调,及时细化发布标准,集中培训发动,加强宣贯引导,重点警示约谈,发动单位开展自查自改,指导相关部门开展排查,营造浓厚的专项行动氛围。正确处理日常执法与“放管服”改革关系,认真履行消防监督职责,严格规范精准执法。

(四)住宅小区建设管理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负责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加强住宅小区、楼院公共区域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劝阻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劝阻和制止无效的,要立即向公安机关等主管部门报告。没有建设管理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住宅小区、楼院,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协调和组织业主明确安全管理主体单位,确定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

(五)社会单位:对照公告的整治标准,全面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活动,即: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公开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隐患,或者已经落实防范措施。对自查自改情况要登记造册,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并按要求向当地消防部门报告备案。单位要主动加强日常消防管理,着力提升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四个能力”,培训员工懂得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灭火、会逃生“一懂三会”。特别是中央企业、连锁集团要带头做表率、树标杆,发挥总部龙头作用,督促、指导所属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改、确保消防安全。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新区安委会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单位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全力抓好“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要高度重视,结合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和季节性火灾防控工作,明确任务分工,细化整治措施,确定重点地区和重点环节,有序组织开展综合治理工作。新区安委会要成立“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协调小组,加强日常工作协调、定期分析研判、统一指挥调度、督导考评等工作,统筹压实各方责任,逐个节点推进。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的消防安全职责,结合专项行动要求,健全定期会商、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加强分工协作、协调配合,强化隐患防控和应急联动,合力提升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水平。

(三)强化督导,确保成效。“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将纳入2019年新区管委会对各部门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以及安全生产综合督导检查内容。新区安委会将适时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并通报结果。安委会要加强本区域综合治理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地区,要通报批评,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实整治措施。专项活动期间,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组织实施约谈,依法从严从重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各相关部门专项行动工作部署情况,请于5月10日前报送 “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协调小组办公室;5月至9月,每月23日报送当月工作小结(8月23日,相关行业部门一并将排查情况书面报送本级安委会办公室);10月11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联系人:高峥     联系电话:13842784666

电子邮箱:liaobinxiaofang@163.com

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13类场所检查标准.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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