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11月1--3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11月1日—30日盘锦辽东湾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年12月2-6日(5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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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审批日期 |
1 | 辽宁宝来化工有限公司60万吨/年ABS及其配套装置项目 | 辽东湾行审 | 2019/11/8 |
2 | 蓝泽(辽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6万吨/年聚合氯化铝生产项目 | 辽东湾行审 | 2019/11/13 |
3 | 辽宁海航实业有限公司仓储项目 | 辽东湾行审 | 2019/11/21 |
4 | 辽宁华路特种沥青有限公司6万立沥青期货库项目 | 辽东湾行审 | 2019/1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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