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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盘锦联成材料工业有限公司3MW余热蒸汽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查意见

发布时间:2020-01-07 浏览次数:69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盘锦联成材料工业有限公司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9年1月7日-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27-3400405、3400406

  传    真:0427-3400406

  通讯地址:盘锦辽东湾新区新区管委会211

 

盘锦联成材料工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盘锦联成材料工业有限公司3MW余热蒸汽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我局讨论决定,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及污染防治措施后,从环保角度分析,原则同意按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现就该“报告表”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位于盘锦联成材料工业有限公司内,利用顺酐装置副产中压蒸汽进行余热发电,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一座封闭发电机房,内置一台3MW抽气冷凝式汽轮发电机组,发电后接入厂区10KV分变配电站供全厂电力使用。

  二、同意专家技术评审意见。“报告表”主要结论意见可信,环保对策措施可行,可以作为该工程建设和环境管理的依据。

  三、项目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必须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做好施工期扬尘、设备和车辆尾气、废水、噪声的污染防治工作。

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施工场地四周设置2.5m高彩板围挡;运输车辆出施工场地前必须清洗干清,避免将泥土带到附近道路;运输的建筑材料、土方等必须用篷布遮盖严实,防止物料洒落;

保证施工机械设备及车辆运行状态良好;

施工期生活污水进入化学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新区污水处理厂。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场地合理布局,采用较先进、噪声较低的施工设备,对噪声较大的施工设备屏蔽降噪,防止噪声在空中无阻传播。

  2.认真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本项目废水循环冷却水回用于化工项目冷却水塔,蒸汽冷却后进入厂区蒸汽凝液系统,不得外排。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尽量选用低噪先进设备并加强保养,高噪设备必须安装减振基座和消声隔音装置,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合理布局,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规范固体废物的暂存处置。本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中润滑油系统产生的废润滑油,依托盘锦联成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危废暂存间储存,再交具备相关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必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规范暂存。

  5.加强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本项目运营期所涉及到的主要风险物质为废润滑油,明确专人负责,切实加强环境管理,制定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牢固树立“预防为主”指导思想,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要求,防范因管理不到位可能导致的火灾、爆炸、泄漏等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和突发环境事件;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认真做好环境应急器材、物资储备和应急演练工作,确保突发环境事件能够得到及时妥善处置。

  四、企业应按照《企业事业环境公开信息管理办法》中相关要求,定期进行环保信息公开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排放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的信息公开。

  五、你公司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应按规定程序开展环保设施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六、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环境风险防范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盘锦辽东湾新区环境保护局

2020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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