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盘锦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方网站

 
当前位置: 首页 >走进新区 >通知公告

盘锦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令(第2号)

盘锦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令

第2号)

 

各县区委、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目前,我市供水、供暖、供气运行正常,供应平稳,米、面、油、蔬菜等生活必需品货源畅通、供应充足,口罩、消毒液等应急防护物资正在多方组织货源,协调调运之中。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稳供应、稳价格、稳预期工作,全面打赢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攻坚战,经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下达命令如下:

       一、做好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市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指导各县区加强市场监测,及时准确掌握本地生活必需品市场供求情况。突出生活必需品供应重点,增加粮油、肉类、蔬菜、方便面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求。

      二、加大应急物资组织力度。物资供应部门要多方筹措应急物资货源,加强与国内外口罩、防护服、消毒液、测温仪器等防护用品和冠状病毒肺炎适应症应急药品供应商及大型生产企业的联系,拓宽货源渠道。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对发生输入疫情的地区及时提供治疗、预防、控制所需药械及生活必需物资。

      三、加强对全市主要生活必需品价格监管,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恶意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同时对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假冒认证等各类违法行为要进行依法处置。

      四、全力做好物资生产及水电气暖等供应保障工作。加强煤炭、天然气等重要生产资料供应情况调度,与供暖企业和各城镇燃气企业建立联络机制,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全市供暖发电用煤和民生工业用气充足。

 

盘锦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1月29日


关闭 打印
上一篇: 盘锦辽东湾新区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延迟企业复工加强疫情防控的通知
下一篇: 关于积极推广本溪等市公开确诊病例活动轨迹引导群众做好疫情防控有关经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