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诊复诊
- 发布日期:2020-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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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0日,为统筹抓好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和日常诊疗服务各项工作,我市对各医疗机构恢复日常诊疗工作提出要求。
加强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病例监测、发现、报告。所有进入医疗机构的人员都需进行体温检测,发现体温升高人员要及时进行登记,并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所有进入医疗机构的人员必须自行佩戴口罩,做到有效个人防护。
严格实行“一人一陪同一诊室”制度。所有进入医疗机构的人员应实行单通道管理,一楼入口、出口单向分流,患者及陪同人员从指定出入口进出。重点科室如:急诊、发热门诊、儿科、ICU、血液透析室等科室应加强人员管理,应分时段错峰预约就诊,避免人员聚集,做好消毒隔离及防护措施。
为防控疫情的需要,避免患者呼吸道分泌物暴露风险增加导致疫情蔓延,口腔、眼科等诊疗操作存在交叉感染风险和分泌物暴露的特殊高危性科室,在做好医务人员防护的情况下,各医疗机构视情况恢复诊疗服务。食堂应科学合理安排就餐形式,实行分散式、错峰就餐,尽量避免集体性就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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