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届市委第十二轮巡察工作启动
- 发布日期:2020-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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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七届市委第十二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议,标志七届市委第十二轮巡察工作启动。会议宣布了巡察组组长授权任职及任务分工的决定,对七届市委第十二轮巡察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经市委批准,本轮巡察共安排5个巡察组,对辽东湾新区、盘锦鑫诚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盘锦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盘锦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市党建中心、盘锦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等7家单位开展常规巡察,对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盘锦检验检测中心、市智慧城市运行管理中心等4家单位开展巡察“回头看”。巡察组于4月中旬进驻,6月中旬结束,巡察时间2个月。
会议要求,本轮巡察要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心工作结合起来,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紧扣被巡察党组织职责使命,围绕“三个聚焦”深化政治监督。要坚持从业务看政治,从客观看主观,从现象看本质,盯住“关键少数”,发现突出问题,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具体安排部署贯彻落实。要严格队伍管理,严明工作纪律,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巡察,确保高质量完成巡察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