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辽宁发布最新通告!
- 发布日期:2020-04-15
- 浏览次数:832
辽宁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进一步做好
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工作的通告
一、对从沈阳桃仙国际机场、大连周水子国际机场口岸入境的全部人员,一律严格卫生检疫,一律在沈阳、大连两市就地集中隔离14天,一律进行两次核酸检测和一次血清抗体检测。隔离期间食宿和检测费用自理。
二、对从大连、丹东、锦州、营口、盘锦、葫芦岛六市海港口岸入境的全部人员,一律严格卫生检疫,一律在第一入境点所在市集中隔离14天,一律进行两次核酸检测和一次血清抗体检测。隔离期间食宿和检测费用自理。
三、对从丹东陆路口岸入境的全部人员,一律严格卫生检疫,一律就地集中隔离14天,一律进行两次核酸检测和一次血清抗体检测。隔离期间食宿和检测费用自理。
四、严格执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管理相关规定,落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设置、设施、管理和服务、防护、医学检测及处置等相关要求,确保隔离检疫到位、人员管控到位、安全管理到位、服务保障到位。
五、对入境人员中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者、无症状感染者,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落实转运、治疗、隔离、留观等防控措施。
六、对在我省按规定完成集中隔离人员,由隔离点所在市疾控部门出具解除隔离和检测证明,隔离点所在市根据其后续行程安排,提供必要送站服务。在其他省(区、市)完成14天集中隔离和两次核酸检测的入辽人员,应持解除隔离和检测证明向居住地社区(村)报备,纳入正常网格化管理体系。
七、依法依规开展海上疫情防控,严格执行渔船进出港报告制度,严格海上捕捞作业管理;加大海上巡查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海上走私、越界捕捞、非法入境等行为,严防疫情自海上渠道输入。
八、加大边境管控力度,减少非必要人员流动,严密防范双向越界行为发生;严厉打击走私、偷越国(边)境和非法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维护边境地区的和谐稳定。
辽宁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