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散!盘锦市中心医院防疫期间就诊须知
- 发布日期:2020-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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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您好!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就诊患者及陪护人员的身体健康,减少人员聚集,根据盘锦市卫健委《关于加强医疗机构内部管理防止疫情反弹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入院就诊的患者及陪护人员要求如下:
1、疫情防控期间进入医院的就诊患者及所有人员,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和健康码,否则不得进入医院。
2、在门急诊就诊及住院时,一名患者只允许一名人员陪护,住院患者陪护需持有特异性抗体等相关检查结果,不允许私自更换陪护。
3、进入医院后,必须规范佩戴口罩,主动配合进行体温筛查,并在排队等候时保持一米以上的距离。
4、医院实行挂号预约制,可以分时段预约就诊。请就诊患者关注“盘锦市中心医院”公众号,使用微信网上预约挂号。
5、盘锦市中心医院即日起实行实名制就诊及住院患者全面禁止探视规定。
6、近期有湖北武汉旅居史或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绥芬河市;内蒙古满洲里;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白云区、揭阳市;深圳市宝安区旅居史的人员,请主动到预检分诊处登记。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为确保您及他人的安全,请您自觉遵守盘锦市中心医院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祝您早日康复!
盘锦市中心医院
2020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