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面向社会开展新冠病毒检测服务的通告
- 发布日期:2020-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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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面向社会开展新冠病毒检测服务的通告
为满足社会化新冠病毒核酸、血清抗体检测需求,做到愿检尽检,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提供新冠病毒核酸、血清抗体检测服务。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我市获得省卫生健康委许可的核酸检测机构有:盘锦检验检测中心、盘锦市中心医院、盘锦市人民医院;已备案的血清抗体检测机构有:盘锦检验检测中心、盘锦市中心医院、盘锦市人民医院、盘锦辽油宝石花医院、盘锦市中医医院、盘锦市传染病医院、大洼区人民医院。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共同承担全市新冠病毒检测有偿服务工作。
二、检测遵循自愿自费原则。新冠病毒核酸、血清抗体检测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依据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临时设立新型冠状病毒相关检测价格项目的通知》执行。具体如下:
核酸检测费用60元,血清抗体检测费用30元(以上未含试剂费用,试剂价格根据市场供应价格适时调整)。
检测费用由申请人个人承担(参加医疗保险的人员也可使用医保个人账户支付)。
三、有检测需求的市民可拨打医疗机构电话预约检测时间。预约电话:
盘锦市中心医院:0427-8260636/8260637
盘锦市人民医院:0427-3276817/3402000
盘锦辽油宝石花医院:0427-7650036
盘锦市中医医院:0427-8286813
盘锦市传染病医院:0427-3588445
大洼区人民医院:0427-6859075
被检测者按照预约时间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前往医疗机构,现场出示“辽事通”健康码,支付检测费用后到指定诊室接受鼻咽拭子或血液采集。
医院采集标本工作时间: 每日8:00—11:30,13:00—16:30。
四、被检测者要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标本采集后至检测结果报告出具前,暂不要外出,避免与公众接触。
五、被检测者可于48小时后电话咨询检测结果。如需纸质版检测报告,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到采样医院领取检测结果报告单,领取时间:每日8:00—11:30,13:00—16:30。
盘锦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