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发文推广江苏省23条稳外资新措施
- 发布日期:2020-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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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4日,商务部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广江苏省23条稳外资新措施的函》(商办资函﹝2020﹞200号),将江苏省政府近期推出的23条稳外资措施,印送全国各省(区、市)参考借鉴。江苏省23条措施内容全面、重点突出、针对性强,有助于对冲新冠疫情影响,稳定外资规模,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商务部发文要求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结合本地实际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意见》及今年以来出台的各项助企纾困政策落实力度,全力以赴做好稳外资工作。
附:商务部办公厅关于推广江苏省23条稳外资新措施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