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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盘锦中小学暑假时间公布!

暑期临近,随着省内其它城市陆续公布暑假时间,我市的家长及学生也迫切想知道何时可以放暑假。


近日,盘锦市教育局发布了暑假放假时间。全市各中小学暑假放假时间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假期7月22日至8月31日;普通高中学生假期7月27日至8月31日。8月24日至28日为学前周,9月1日正式上课。全市中小学不得提前或延期放假,更不得延长或缩短假期。

统筹做好假期前教学安排

市教育局要求,要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合理安排教育教学计划和进度,不得盲目增加教学难度,一味追赶课时进度,不切实际增加教学容量,防止给学生增加过重的学业负担和心理负担。要妥善做好复习、期末质量评估等期末各项工作,各中小学校一律不得公布学生个人或集体的考试成绩。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开展好专题教育

各学校要在放假前集中进行一次爱国主义、法治和安全教育活动,重点围绕新时代爱国主义、疫情防控、防溺水、交通安全、食品安全、防暑防汛安全、法制教育等方面上好学期“最后一堂课”,增强自我教育和自我保护能力。布置开展好“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中华经典诵读”“圆梦蒲公英”等系列活动,增强德育工作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做好学生假期学习生活指导工作

各中小学校要与学生家长密切沟通,提醒家长不要盲目让子女参加各种补课班、辅导班,指导家长学习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营造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家庭环境。要加强学生自我防护教育,在确保安全、避免聚集的情况下,鼓励学生参加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家务和社会公益性劳动,提高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倡导学生开展文化、体育、艺术以及适合的户外活动,鼓励学生每天坚持体育锻炼一小时。各学校要号召学生利用假期时间积极参加辽宁省第九届“华育杯”中小学生好作文网络征集活动等。暑假期间,学校组织学生集体活动,必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同时制定周密的安全预案,开展好安全教育。

严格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中小学要认真学习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和教师教育教学行为方面的相关文件。假期,严禁学校、教师组织学生集体补课和上新课,严禁学校、教师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举办的文化课补习班,严禁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要依法加强监督检查,对出现违规行为的学校要依法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责任人实施严格责任追究;对出现违规行为的教师,要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给予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等处分。

做好暑期疫情防控和安全教育

各中小学要认真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慎终如始地做好暑假期间防疫工作。目前国内的疫情得到了很好的控制,但仍然请家长和学生在暑假期间非必要的情况不要到疫情高中风险地区,希望广大家长和监护人务必增强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不断增强孩子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孩子的避险防灾和自救能力,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要切实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安排领导值班,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安全防范工作,尤其要加强重点部位和重点时段的安全巡查工作;要做好假期校园防汛工作预案。发生重大紧急事件,要立即上报,坚决防止迟报、瞒报和漏报现象发生;有施工现场的要加强对施工工地的管理,防止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重视和安排好农村留守儿童等学生的暑假生活

各中小学要及时了解和掌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残疾学生、孤儿等特殊群体学生的学习生活和思想状况,认真解决他们在假期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要抓住暑假这个重要时间节点,抓好抓实控辍保学工作,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核查、劝返、入学安置以及“监测系统”结果登记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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