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港荣兴港区一港池1号和2号油品及液体化工品泊位改扩建工程海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 发布日期:2020-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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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将盘锦港荣兴港区一港池1号和2号油品及液体化工品泊位改扩建工程海洋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盘锦港荣兴港区一港池1号和2号油品及液体化工品泊位改扩建工程
项目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工程位于盘锦港荣兴港区东作业区一港池根部,沿已建西引堤顺岸布置。
工程概况:本工程为盘锦港荣兴港区一港池1号和2号油品及液体化工品泊位改扩建工程,是在已投产的3个5000吨级油品泊位(水工结构按5万吨级预留)基础上,改扩建成为2个5万吨级油品及液体化工品泊位(以下简称油#1、油#2泊位),及改造、扩建相应配套设施,设计吞吐量465万吨/年。项目总施工期计划为1年,总投资61033.37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盘锦港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盘锦市辽东湾新区
联 系 人:赵春旭
联系电话:0427-2270807
三、环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辽宁飞思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琢
联系电话:15754177720
电子邮箱:75535820@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1。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若您对本项目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自本公示之日起,可以通过电话、传真、书信、填写公众参与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环评单位将会在评价过程中充分重视公众的意见,为项目科学评价提供公众依据。附件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