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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港荣兴港区一港池1号和2号油品及液体化工品泊位改扩建工程 海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盘锦港荣兴港区一港池1号和2号油品及液体化工品泊位改扩建工程

(2)项目性质

改扩建。

(3)项目地理位置

本工程位于荣兴港区东作业区一港池根部,沿已建西引堤顺岸布置。本工程地理位置见图1。

 

1 项目地理位置图

(4)项目建设规模

本工程为盘锦港荣兴港区一港池1号和2号油品及液体化工品泊位改扩建工程,是在已投产的3个5000吨级油品泊位(水工结构按5万吨级预留)基础上,改扩建成为2个5万吨级油品及液体化工品泊位(以下简称油#1、油#2泊位),及改造、扩建相应配套设施,设计吞吐量465万吨/年。项目总施工期计划为1年,总投资61033.37万元。

二、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查阅的方式与途径

《盘锦港荣兴港区一港池1号和2号油品及液体化工品泊位改扩建工程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见附件1。建设单位提供纸质报告供公众查阅,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请与建设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见本公示第七项。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您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如不满意请说明主要原因)?

2、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的项目?

3、您是从何种信息渠道了解该项目的信息?

4、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是?

5、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请简要说明原因?

6、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四、公众意见表的获取方式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2。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欢迎公众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示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

七、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盘锦港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春旭

联系电话:0427-2270807

八、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辽宁飞思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琢   电话:15754177720

E-mail:75535820@qq.com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中央南街铂金大厦27A6楼38室

附件1-(海环征求意见稿)盘锦港油品码头改扩建工程.pdf

附件2-公众意见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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