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辽东湾新区2020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笔试公告
- 发布日期:2020-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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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盘锦辽东湾新区2020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聘公告”),盘锦辽东湾新区管委会已对报名考生的资格进行了审核,现将笔试考试的具体安排和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笔试考试时间和地点
1.考试时间:2020年8月23日上午9:00
2.考试地点:辽宁省实验中学辽东湾分校(盘锦市辽东湾实验高级中学)
地址:盘锦辽东湾新区洋河街东150米
二、参加笔试考试人员名单
按照招聘公告关于报考资格条件的有关规定,经辽东湾新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确认了参加本次公招笔试考试人员名单(附件1)。
本次招聘将严格按照招聘公告有关要求审查考生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对于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随时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因此产生所有损失由考生承担。
三、笔试考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和要求
1.准考证领取时间:
2020年8月20日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7:00;
2020年8月21日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7:00。
2.准考证领取地点:
原盘锦市公安局辽东湾分局办公楼一楼(盘锦辽东湾新区管委会西侧)。
3.准考证领取要求:
(1)考生在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2)若考生本人不能前来领取,代领人员必须提供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代领人员的身份证原件。
四、其他要求
1.参加笔试考生需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和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本人笔试前7日内核酸检测报告、由本人签字确认的纸质版《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2)、“健康通行码”绿码(辽事通),缺少任一材料不得进入考场。如有发热(温度≥37.3℃)或者咳嗽严重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请勿前往考场应试。
2.考生所提供的证件必须真实可靠,对造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作废;已被聘用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同时追究其给单位造成的损失;由此带来的所有责任由考生自负。
3.考生笔试当天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辽宁省实验中学辽东湾分校(盘锦市辽东湾实验高级中学),进行体温检测,提前30分钟进入考场,未按时参加考生视为自动放弃。笔试开始15分钟后,迟到的考生不允许进入考场。到场参加考试的考生,请务必全程佩戴口罩,若出现特殊情况请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4.考生需听从考场工作人员的安排有序进场,考生在候考过程中,切勿聚集,考生之间需保持1.5米间隔距离。
5.在考场内,考生要注意公共卫生,切勿摘口罩,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考试结束后请迅速离开考场。
6.入场检测及考试期间若出现发热(温度≥37.3℃)或呼吸道症状,请考生自觉接受二次检测,若持续发热,将取消考试资格。
7.考生除携带相关证件和必要的文具(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外,禁止携带其他物品入场;禁止将试卷及答案传出考场。严禁考生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及电子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移动电话、计时器、有电子存储记忆功能的计算器和录放设备,以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进入考场。
附件:
1. 盘锦辽东湾新区2020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参加笔试人员名单(1).xlsx
2. 盘锦辽东湾新区疫情防控告知书.docx
温馨提示:请务必于考试前到我市指定具备核酸检测资质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笔试当日需考生提供核酸检测报告,未提供报告人员取消笔试资格(我市具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资质医疗卫生机构:盘锦市中心医院、盘锦市人民医院、辽河油田宝石花医院、大洼人民医院、盘锦市疾控中心,患者当天内就可以得到结果)
盘锦辽东湾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