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00标立每小时天然气制氢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盘锦隆旺达石化科技有限公司15000标立每小时天然气制氢项目现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相关要求,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告如下,敬请社会各界人士,广大公众参与,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要求。
一、建设项目工程概要
项目名称:《15000标立每小时天然气制氢项目》
地理位置:辽宁省盘锦市辽东湾新区闾山路西、峨眉街北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装置占地13.5亩,建设15000标立每小时天然气制氢装置,主要产品为氢气,压缩机厂房等相关配套设施。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盘锦隆旺达石化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学
联系电话:15104278011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在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邮寄地址:盘锦隆旺达石化科技有限公司
电子邮件:35876143@qq.com
盘锦隆旺达石化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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