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图片_20220223103021.png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公示——北燃低碳烃改造1026

发布时间:2020-10-27 浏览次数:274

公示说明: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盘锦北方沥青燃料有限公司70万吨/年低碳烃加氢装置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0月26日-2020年10月30日(5个工作日)。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辽宁省盘锦市盘锦辽东湾新区起步区(重点建设区)。项目建设内容为对盘锦北方沥青燃料有限公司在建70万吨/年低碳烃加氢装置内补充,增加一套18.35万t/a干气加氢装置、一套13.797万t/a液化石油气胺法脱硫装置;配套公用工程及储运工程全部依托现有。项目总投资5434万元、占地面积1945m2。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对策和措施:

1.废气:

(1)干气加氢开工反应加热炉均燃用低硫燃料气,炉内安装低氮燃烧器,加热炉烟气污染物排放能够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中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2)装置区无组织废气采用“物料密闭输送、转移和投加,开停工、泄放气、吹扫等非正常工况废气引入火炬系统处理、设备与管线组件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等措施减少泄漏量。

2.废水:

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设计。

(1)含油污水

项目含油污水产生量为150m3/a,经隔油后进入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奇正工业污水处理厂进行最终处理。

(2)初期雨水

生产区域初期雨水经收集后,进入企业现有雨水监控池,送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

3.固废:

项目危险废物包括废催化剂、废保护剂以及污油等,依托企业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瓷球属于一般工业固废,产生后由公司统一处置。

4.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压缩机、空冷器、机泵等。本项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对产生高噪声的噪声源采取有效的减振、消声、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要求。

公众参与情况: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环保部令2018年第4号)规定,按照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27-3400403、3400405

传真:0427-3400406

通讯地址:辽东湾新区管委会综合楼

邮编:124221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盘锦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00050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2023000969号-1 辽公网安备21112302000011号

联系电话:0427-3400000

right_img.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