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盘锦辽东湾新区工作委员会 关于市委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 发布日期:2020-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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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0年4月20日至6月19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新区党工委进行了常规巡察。7月28日,市委巡察组向新区党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 强化组织领导,扎实推进整改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整改责任。7月29日下午,巡察反馈当日,新区党工委即召开碰头会,就巡察整改工作统一思想、明确分工。7月30日上午,新区党工委召开2020年第19次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再次认真学习了市委第二巡察组《关于巡察辽东湾新区的反馈意见》,全面部署整改落实工作,明确整改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增强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巡察反馈
问题整改要求上来,以严肃认真的态度、雷厉风行的作风、切实可行的举措,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到位。
(二)强化组织领导,履行主体责任。新区党工委坚持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第一责任,高标准、严要求加速推进。成立了新区党工委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工委书记杨凯同志担任组长,党工委委员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市纪委监委驻辽东湾新区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和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组成,并抽调专人组建巡察整改办公室,负责巡察整改落实日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带头认领问题,带头整改落实,统筹协调和指导新区党工委下级党组织落实有关问题整改工作。
(三)细化整改措施,扎实有序推进。一是带头查摆问题。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坚持“问题在下面、根子在上面”,从主观上找原因、从班子自身找不足、从思想深处找差距,以点带面、举一反三,找准找实问题,深刻剖析根源,研究整改措施。同时,将下级党组织反映强烈的2个突出问题(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规范、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发挥不充分)一并纳入整改范围。二是制定整改方案。严格按照“事要解决、人要处理、长效机制要建立”的整改标准,研究制定《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辽东湾委发〔2020〕15号),对梳理出来的4个方面30个问题,逐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并制定56项针对性整改措施深入推进。三是全面动员部署。召开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动员大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要求部署和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精神,动员新区上下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使命担当抓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推动行政与事业人员同步改、编制内与聘用制人员一样改,形成班子带头、骨干跟进、全员参与的整改氛围。四是强化定期调度。坚持每周周工作例会重点调度巡察整改各项任务推进落实的进展情况、存在的突出困难问题和下步有针对性进行协调解决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等,做到精准聚焦、靶向发力,抓深抓实、见行见效。
(四)注重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新区党工委坚持治标与治本结合,既大力整改具体问题,又注重举一反三,着力形成“长久立”的制度机制,不断巩固深化巡察成果。目前,已建立完善《盘锦辽东湾新区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管理办法(试行)》《盘锦辽东湾新区部门预算支出追加管理暂行办法》《盘锦辽东湾新区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盘锦辽东湾新区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实施细则》《盘锦辽东湾新区流动党员管理办法》等35个制度,印发《盘锦辽东湾新区选派党建指导员推进非公企业党组织建设工作全覆盖实施方案》《盘锦辽东湾新区加强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的通知》等39个文件。
二、突出问题导向,确保整改落实落地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省市委有关决策部署要求不够深入,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不到位
1.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省市委有关决策部署学习不够深入问题。
(1)关于“‘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大讨论’学习不够深入,没有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精神,以及市委‘1+8+2’文件要求,聚焦‘四个短板’深入分析查摆问题,‘大讨论’交流发言的13名领导干部中,有11人只讲体会、论工作,未谈问题、找短板”的问题。一是认真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中心组学习的各项部署要求,调整了新区党工委宣传思想文化和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规范了新区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各级党组织的学习计划安排,提高了学习效果、保证了学习质量。二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发11号、辽委发8号、辽政发26号、盘委办发22号等国家、省、市关于国家级开发区的战略部署,编制《推进指导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系列文件汇编》,制定实施《盘锦辽东湾新区关于加速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辽东湾综办发〔2020〕31号)等具体落实文件,不断释放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优势、抢抓政策红利。三是持续跟进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省市委决策部署,每周党工委会议和周工作例会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党委重要会议、文件和领导讲话精神,始终聚焦新的正确思想、新的问题导向和高质量发展要求,谋划部署新区工作。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2)关于“新区落实省委关于‘大学习、大检查、大规范、大提升’活动不到位,未结合实际制定活动方案,未按照‘六查’要求对党支部建设情况进行大检查”的问题。一是深入落实省市委“基层党建制度落实年”安排部署,编制《基层党建制度落实年活动文件汇编》,制定实施《2020年盘锦辽东湾新区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开展“大学习、大检查、大规范、大提升”活动实施方案》(辽东湾党群发〔2020〕29号),将“六查”要求纳入新区支部星级评比范畴,作为年度基层党建考核重要指标和检验党支部建设工作质量升级、规范化水平提升的重要抓手,有力推动了新区基层党建扩面提质。二是深入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党章开展集体学习,不断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教育;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各项活动,持续深化经常性政治体检;年初以来,班子成员累计深入党建联系点及企业项目、疫情防控、防汛抗旱等现场调研210余次,推动“项目管家”为域内企业协调解决各类问题38个,切实为企业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三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省市委安排部署和新区基层党组织建设实际,制定实施《盘锦辽东湾新区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五个抓好”基本要求 全力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辽东湾委发〔2020〕18号),聚焦“服务新区、建设队伍”的核心任务全面发力,新区党的组织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显著提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2.对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消化转化不充分问题。
(3)关于“产业结构单一,存在‘一油独大’‘油重、化轻、高精少’问题,石油产品附加值低、抗风险能力弱、产业链条亟待向精深延展。新区三产比重3.4:76.1:20.5,石化产业总产值684亿元,占全区的84.1%”的问题。一是针对“一油独大”问题。多措并举推动粮食加工及物流、装备制造产业做大做强,委托中科院天津工业生物技术研究所编制《盘锦辽东湾新区粮油生物科技产业发展规划》,推动中储粮、汇福粮油等粮食加工企业保持快速发展势头;针对性加强项目管家服务、倾斜新冠疫情等政策补贴,推动中储粮、汇福粮油等粮食加工企业产值持续增长,1-9月粮食加工产业产值实现82亿元,同比增长35.3%;推动忠旺铝业、合力叉车等克服了疫情防控和国际经济动荡所带来的不利影响,实现了产能逐步恢复和产值大幅提升,忠旺铝业C1喷涂车间成功试生产运行、合力叉车1-9月产值同比增长102%,有力带动了新区装备制造产业发展。粮食加工及物流产业、装备制造产业对工业经济支撑作用持续强劲提升,新区工业经济正在从“一油独大”到“多元并进”“多点支撑”的发展新格局加速转型。二是针对“油重、化轻、高精少”问题。强化规划引领,委托中国石化联合会编制《盘锦辽东湾新区石化及精细化工产业规划》,有效推进产业链条延伸,提升产品附加值和化工产业的精细化水平。依托石化产业基础优势,深入谋划了聚酰亚胺、高吸水性树脂等32个优质精细化工和化工新材料项目作为新区未来石化产业招商引资重点方向,全面提升新区石化产业产品附加值和精细化水平。突出招商布局,成功引进英国威格斯聚醚醚酮粉末项目、引进信汇新材料盘活和运集团实现产业升级、与鑫汇隆工业园开展招商引资和产业培育合作等;建设精细化工产成品园, 已集聚了10个发展前景好、产品附加值高、环境友好型的“小精尖”精细化工企业,并为其提供优质的产业环境及发展平台,2020年辽东湾新区入选第三批“智慧化工园区试点示范(创建)单位”,再次入围中国化工园区30强,名列第24位,是东北地区唯一入围园区。注重项目带动,在保持绿色园区建设标准的前提下,全力推动宝来集团聚焦“轻烃综合利用”项目提升石油炼化水平,成功实现企业产业转型升级,宝来集团旗下北燃公司石油初级加工产品比率已降至37%以下,连续6年入围中国石油和化工企业500强,排名位列综合类企业第23名;助推世界级聚烯烃领军企业利安德巴赛尔公司与宝来集团合资公司成立、合资工厂投产,有效改变了新区“油重、化轻、高精少”的产业结构现状,加快了盘锦世界级石化及精细化工产业基地建设推进速度。三是多措并举推动服务业产业发展壮大,紧抓受新冠疫情影响、国际出行受阻的国内旅游产业发展机遇,组织域内的江南风情园、含章湖旅游度假区、金帛海滩等旅游景区创新推出“旅游+”等系列旅游产品,双节期间营业收入远超过去9个月总体收入。大力支持服务业发展,不断提升新区配套服务能力,1-9月累计引进辽宁辽河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分公司、盘锦元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新入驻物流大厦、电子商务大厦,与盘锦富泰置业有限公司、辽宁金帛置业有限公司签订了项目复建投资合同书,有效盘活了金帛城、城市广场存量资产;对柏栎酒店、翠霞湖宾馆等周边基础设施工程开辟“绿色通道”,简化手续,促使配套设施高效完工;将翠霞湖宾馆作为新区政务接待定点服务单位,圆满完成了我市驰援湖北医疗队返盘医卫人员隔离休整等“政治重任”,并协助通过了辽宁省5A级绿色餐饮企业审核,5-9月累计接待各方来客1万人次以上(受疫情影响1-4月未对外开放),承办宝来化工“轻烃综合利用项目”银团贷款签约等各类活动、会议20余场次,推动企业实现了品牌升级、创新增收,有效带动了新区住宿餐饮服务业发展。1-9月,在受到疫情强烈冲击的情况下,以住宿餐饮为龙头的限额以上服务业仍然取得营业收入同比1.42%的逆势增长,成为新区加速人口集聚的重要支撑,有力缓解了新区产业结构单一现状。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整改,长期推进。
(4)关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滞后,创新驱动内生动力不足,64家规上企业中仅中科曙光1家属于战略性新兴企业,大连理工大学产学研优势在新区未能有效释放,大学工业装备、精细化工两个国家级实验室以及盘锦产业技术研究院的技术优势没有得到有效利用,至今新区与理工大学没有合作项目”的问题。一是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鼓励引导域内企业不断优化工艺、延展链条、自主创新,成功推动了宝来巴赛尔一期、北燃低碳加氢、信汇丁基橡胶改造等项目投产运营,全面支撑新区经济平稳运行;助推了长春化工4微米厚度锂电池铜箔成功量产、合力叉车获评辽宁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有力带动了新区新旧动能转换跑出加速度。二是成功与清华工研院签订了建设新材料产业研发中心和生产基地合作协议,依托清华工研院在化工新材料领域科研和产业布局优势,以及信汇科技在化工新材料领域积累的研发和运营经验,合作开展化工新材料产业基地建设,吸引化工新材料领域的产业资源、领军企业和高端人才落地新区,打造独具特色的化工新材料产业链,推动盘锦市新材料产业集聚并发展壮大。三是全力培育科技创新主体,积极助推企业加速科技成果转化,组织企业及院所创建创新平台,完成新H2000系列内燃平衡重式叉车、微生物农药制剂过滤等8项科技成果转化及泓实环保科技等3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组织完成大连理工大学盘锦产业技术研究院申报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科曙光复审评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不断为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积蓄力量。四是以大连理工大学盘锦产业技术研究院搬迁为契机,推进双方合作进入实质阶段,近期将实现《盘锦辽东湾新区管理委员会与大连理工大学盘锦产业技术研究院合作协议》签约;借助其科研仪器设备,编撰了《域内主要企事业单位仪器设备资源汇编》,搭建了新区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平台,持续释放域内大学产学研优势,助推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壮大。五是加速推进大连理工大学及其产业技术研究院科研成果本地产业化合作,围绕其工业装备结构分析国家重点实验室,成功推动大连鼎熙深海设备有限公司深海采油配套设备生产项目签约,预计年内投产;依托其生化药理与营养健康研究室,成功推动辽宁海水碱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碱蓬海水蔬菜系列精深加工科技项目落地,正在办理开工前期手续。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整改,长期推进。
(5)关于“城区与园区发展不平衡,‘以产促城,以城兴产,产城融合’作用发挥不充分,新区经过15年的发展,人口集聚一直处于瓶颈状态,未形成规模化、集中化消费片区,第三产业仍处于起步发展阶段,一定程度制约了产城发展,招商引资落地的大唐融合、东华网络、启迪创业等3家科技企业,2017年以后因城市功能不健全相继搬离”的问题。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顶层规划引领作用,委托综合开发研究院(深圳)编制新区“十四五”规划纲要,对新区“十四五”期间港口、产业、城市的发展方向及保障措施等进行深入研究,着力破解城区与园区发展不平衡的瓶颈问题,逐步将新区打造成为“港、产、城”融合发展的示范区。二是加快推进产业配套设施建设和城市功能设施完善,全面提升新区供水、供电、供热、污水处理、管网输送及危废处理等能力。年初以来,实施了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西扩区化工污水收集、联成街道路排水等28项工程,铺设道路4.1公里、雨排8公里、平整土地80万㎡,建成5G基站17座(开通9座),有效满足了宝来巴赛尔、威格斯、天一农药等企业入驻需求;实施了荣兴向海明珠小区排水、荣滨广场和香水湾小区换热站等3项工程,协调解决江山帝景、水韵城等4个小区冬季供暖问题,有效满足了居民住宅区生活配套需求。三是多措并举吸引域内企业职工扎根辽东湾新区,加速人口集聚。推动宝来集团职工团购鑫诚集团海景花园等小区326套商品房,中储粮油脂、中储粮物流等4个企业职工团购水韵嘉邸等小区157套商品房,大连理工大学教职工团购海景花园等小区83套商品房,宝来巴赛尔项目也已确定海景花园等3个小区团购意向,并在公积金购房、物业管理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推动新区产业人口集聚开启“加速模式”,也极大带动了服务业发展。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整改,长期推进。
3.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
(6)关于“疫情防控压力较大,近期新区组织对33家企业进行疫情防控检查,发现31家次存在防控隐患24项,15家次存在安全隐患48项。另外,在推进惠企政策落实上距离总书记提出的‘救助政策精准落地’的要求还有差距,目前仍有3家企业没有减免防控疫情要求的相关个人所得税”的问题。一是针对疫情防控存在安全隐患方面,开展专项检查、全面排查,对31家次企业存在的体温测量不及时、消毒记录不规范、消毒用品不足、体温异常人员处理不及时等24项问题,已督促涉事企业全部整改完毕;对15家次企业存在的特种作业现场防护不规范、安全设备损坏等48项隐患,已责令全部整改完毕。完善安全生产月度工作会议制度,将疫情防控、污染防治、交通运输等纳入检查通报环节,定期通报相关领域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有力通过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持续保持安全生产的高压态势,确保了新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二是针对惠企政策落实方面,全面梳理国家、省、市关于疫情相关惠企税收政策,并详尽调研了3家企业实际缴纳个税情况,盘锦市人民医院、中节能(盘锦)清洁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符合政策规定,已于2020年5月分别减免0.75万元、6.1万元个税,新区管委会未发放疫情补助,不涉及个税减免。同时,坚持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域内企业,通过金三税务系统对涉及个税减免企业申报情况进行排查,只有上述2家企业人员参与疫情防治工作,其余企业均不涉及。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7)关于“政府诚信问题依然突出,至今新区失信拖欠90家企业账款,合计10.97亿元,其中,截至2019年12月,将用于奖励盘锦忠旺铝业有限公司等46家企业等额缴纳土地使用税的产业发展资金挂账1.8亿元,至今没有兑现。政府诚信问题,导致信访‘减存控增’重点历史遗留案件尚有23件未化解”的问题。一是针对民营中小企业欠款清偿问题,新区党工委始终把此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对清欠工作的任务要求,按照“2020年无分歧欠款必须清零”的任务目标,制定实施《盘锦辽东湾新区清欠账款挂牌督办实施方案》,细化清欠台账并逐月、逐企制定清偿计划,成立清欠工作专班全力推进。截至目前,累计清偿欠款6.74亿元、清零37户企业,其中无分歧欠款已清偿4.18亿元,完成了2020年度清欠工作任务。对剩余有分歧欠款(6.22亿元),将根据国家、省、市部署并结合新区实际情况,进一步理清款项、严格审计、加快清偿。二是针对奖励46家企业等额缴纳土地使用税的产业发展资金挂账1.8亿元未兑现问题,经过核查相应账务处理和挂账依据发现,9087万元是产业发展资金,9068万元是企业扶持资金。依据《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文件“结转两年以上的资金,应当作为结余资金管理,全部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规定,决定对2015年以前挂账未付款的32家企业产业发展资金3188万元,做收回存量平衡预算管理。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及早兑现2016年之后挂账未付款的8家企业产业发展资金5899万元。截至目前,已兑现忠旺铝业、红牌车辆2家企业产业发展资金699万元,已兑现汇洲热力、红牌车辆、鑫昊旅游3家企业产业扶持资金397万元。新区将通过增收节支、盘活存量等方式,提高财力保障,预计于2021年6月前兑现剩余18家企业资金13871万元(5200万元产业发展资金、8671万元产业扶持资金)。三是针对信访“减存控增”重点历史遗留案件尚有23件未化解的问题,经统筹协调、强力推动,已促成反映详实、诉求合理的8个案件销号办结,并就剩余的15个案件,制定了《盘锦辽东湾新区重点时期信访突发事项预警、处置工作预案》,建立了重点群体、重点人员风险等级动态管理台账,持续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等重点敏感时期压实稳控责任,新区在信访维稳工作方面的应急处突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整改,长期推进。
4.党的领导不够全面扎实问题。
(8)关于“协调市直各部门单位力度不够,主动对接、精准对接、协同推进落实不到位。在2018年举全市之力推进辽东湾新区改革创新发展实施小分队抓落实工作中,仍有推进新区热力整合等18项‘小分队破难题’具体任务未完成,占总数的29.5%。2019年新区自加‘重强抓’工作任务40项,尚有企业动迁等10项工作未按时限完成,占总数的25%”的问题。2018年“小分队”任务方面,已完成“热电规划编制批复及环评批复”“盘锦港物流运输通道建设”“兵器项目变更环评审批工作”等6项;“海域使用手续办理”“岸线批复手续办理”“港口泊位开放验收”及“宝来轻烃综合利用项目涉及的相关配套建设”等9项工作由于受国家及省市相关政策和规定、相关单位整合、内部计划调整等因素的制约暂时无法推进。2019年“重强抓”任务方面,已完成“积极参与‘辽满欧’大通道建设”“积极参与‘辽蒙欧’铁路新通道建设”“辽宁宝来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轻烃综合利用项目”“盘锦港荣兴港区10万吨级航道工程项目”4项。针对“兵器精细化工项目涉及的各方面建设”等未完成的3项2018年“小分队”任务和“推进新区农田、企业动迁工作”等未完成的6项2019年“重强抓”工作,分别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重点项目进展的通知》《关于2019年“重强抓”未按时限完成的6项工作任务建立长效推进机制的通知》等文件进行了任务分解、责任划分并定期调度,督促有关责任单位长期推进,直至彻底整改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整改,长期推进。
(9)关于“新区公共服务建设水平不高,无法达到‘一网一门一次’等要求,医保、社保等窗口至今未进驻大厅,‘就近办’‘网上办’尚未全覆盖,企业办理消防、人防等手续多次往返于大洼区、兴隆台区和新区之间的现象仍普遍存在”的问题。一是深入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政务改革,于2020年7月完成新区内设机构12项政务服务事项向大厅集中工作,于2020年8月完成市人社局辽东湾分中心和市医保局业务窗口进驻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充分利用综合窗口作好集成服务。二是向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提交赋权请示和事项清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下发了《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赋予辽东湾新区一批行政职权的决定》(盘政发〔2020〕6号),确定向新区赋权消防、人防、质量安全监督等事项共计142项。截至目前,新区在承接好142项新赋权事项基础上,对现有622项审批服务事项(原有480项、新赋权142项)完成集中梳理,细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登记”“不动产统一登记”等44项高频事项和“直销企业服务网点方案审查”“财政政策法规宣传”等578项低频事项,分类采取进驻政务大厅集中网上受理、委托“综合窗口”集中受理等方式,让数据“多跑路”、企业群众“少跑腿”,特别是消防、人防、招投标、质量安全监督和施工许可等前期建设手续,实现了项目审批工作由新区统一行使,达到了“就近办”“网上办”要求,新区公共服务建设水平显著提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10)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2017年以来,新区有偿租用鑫诚集团10万㎡办公楼和公寓,其中1.5万㎡公寓闲置,3年累计支付闲置公寓租金456.5万元,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全面梳理了近4年新区管委会租房合同,根据实际情况精准测算新区所需租房面积、签订租房合同。2020年严格核定实际租用面积,现已签订合同,其中办公用房面积约5.9万㎡,租金2660.4万元;租用公共设施面积约1.7万㎡,租金753.8万元;租用公寓面积1.74万㎡,租金228.98万元,与2017年、2018年、2019年相比分别减少1.32万㎡、1.32万㎡、0.72万㎡。新区管委会与鑫诚集团签订租赁框架协议,约束以后各年合同签订,坚决避免出现租房闲置浪费、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况。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二)落实“两个责任”不够到位,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还存在差距
1.落实“两个责任”不够有力问题。
(11)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新区自行制定议事决策标准,明确‘大额资金使用事项以管委会会议形式研究决定’,违反了‘三重一大’规定,2017至2019年管委会会议讨论决定30万以上大额资金使用31次,合计28.7亿元”的问题。一是从2017-2019年会议纪要、财政凭证等方面对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开展全面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修订《盘锦辽东湾新区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辽东湾综办发〔2020〕41号),进一步堵塞制度漏洞、规范大额资金使用。二是定期安排党工委会议调度、研究“大额资金使用”情况,不断压实主体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自觉接受监督。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12)关于“监督责任履行不规范,2016年以来,新区立案查处6名正科级干部,只有1名有审理报告”的问题。一是对照审理工作要求,重新梳理缺少审理报告的案件,已于2020年9月补充完整审理报告等一系列相关资料。二是紧抓市委编办核定新区增设党工委副书记的契机,成立新区机关纪委,完善党工委党内监督体系,切实提高案件标准化管理水平、规范新区党工委履行监督责任。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2.干部作风整治不到位,形式主义问题仍有发生。
(13)关于“新区工作实绩考核流于形式,2016年以来,每年进行绩效考核,但未进行通报,没有将绩效考核与员工聘用、职务升降、培训发展、劳动薪酬相结合”的问题。一是强化激励问责狠抓工作落实,牢牢抓住“想干事”和“干成事”两个关键点,完善工作实绩考核评价体系,制定实施《盘锦辽东湾新区绩效考核薪酬管理办法(试行)》(辽东湾委发〔2020〕20号),实现绩效考核与员工聘用、职务升降、培训发展、劳动薪酬相结合,健全正向激励机制,有力营造了优胜劣汰、你追我赶、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二是创新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建立全市干部素质清单的意见》(盘委办发〔2020〕7号)文件精神,组织新区9名市管干部填报领导干部岗位素质清单、干部素质对照检查和自我评测清单,结合新区实际,同步制定实施《关于建立盘锦辽东湾新区干部素质清单的意见》,建立科级干部素质清单机制,累计69名科级干部完成填报,并纳入干部平时考核内容,有效帮助干部深度审视、评测自身能力素质水平,找出能力素质短板,明确今后整改提升方向及具体措施办法。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14)关于“制度制定重形式轻落实,2016年新区按照要求出台《辽东湾新区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规定了政府采购明细,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审核费、印刷费、租赁费、维修费等已纳入集中采购目录且采购资金限额以上的项目,均由部门自行采购。2017年12月,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自行采购支付双台子区佳印广告图文用品店印刷费15.1万元,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一是以2017年12月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自行采购为重点,对2016-2019年新区审核费、维修费、印刷费(超5000元)进行全面自查,均形成了自查报告。二是修订《盘锦辽东湾新区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实施细则》(辽东湾综办发〔2020〕42号),进一步规范采购组织方式、预结算执行、监督管理等环节,强化廉政风险防控。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15)关于“存在超编制使用车辆问题,新区核定公务用车14辆,超编制配备4辆”的问题。一是对新区公务用车使用情况开展全面自查,于2018年新区机构改革后,划转给综合执法局、生态环境分局等市直派驻机构使用5辆(含4辆超编制配备用车),目前新区管委会公务用车共有13辆,在14辆核定标准范围内。二是修订《辽东湾新区机关公务用车管理暂行办法》(辽东湾综办发〔2020〕43号),进一步强化公务用车平台集中管理、集约使用,有效保障公务活动,降低行政成本,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节约型机关建设。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3.重点工程领域存在廉政风险问题。
(16)关于“对往来借款缺乏严格的管理制度,资金支付存在风险隐患”的问题。一是对新区2017-2019年非税账户与基础办往来账款全面自查,其中非税账户借基础办17笔共144714.4万元,基础办还非税账户16笔共144714.4万元,欠款均已还清。二是修订《盘锦辽东湾新区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辽东湾综办发〔2020〕41号),进一步规范新区国库、基础办、土储中心、征收办以及各国有公司往来借款管理,加强风险管控,确保资金往来、支出、调配等运行安全。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17)关于“工程建设规避招投标和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不搞招投标时有发生”的问题。对2016-2019年工程建设规避招投标和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不搞招投标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自查,深入查找问题,逐一进行整改,累计发现工程建设规避招投标情况6个、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不搞招投标情况4个。一是针对6项工程建设规避招投标(小合同)问题,严格采取竣工验收程序、开展结算审计,确保工程质量、资金无问题,尚有1项工程正在抓紧办理结算,其余5项工程均已完成。具体为:辽东湾新区天河街人行道与照明工程于2016年9月8日竣工验收、于2018年9月6日出具审计报告并核减了约8.73万元;汤河街人行道与照明工程于2016年9月8日竣工验收、于2018年9月14日出具审计报告并核减了约7.09万元;辽东湾新区翠霞湖周边亮化于2016年5月20日竣工验收、于2017年5月23日出具结算报告并核减了约15.73万元;辽东湾新区翠霞湖周边字体亮化工程于2016年5月20日竣工验收、于2017年5月23日出具结算报告并核减了约75.72万元;辽东湾新区道路标线施划、清除以及危化品车辆及大型货车交通标志制安工程于2017年12月17日竣工验收、于2020年6月3日出具结算报告并核减了约28.99万元。辽东湾新区增设交管设施安装工程于2017年10月30日竣工验收,结算资料于2020年8月21日报送至造价所,将于近期出具结算报告。二是针对4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不搞招投标问题,因当时施工材料价格、取费等情况与现在的情况相比存在较大差异,已确实无法补办招标手续,也均严格采取竣工验收程序、开展结算审计,确保工程质量、资金无问题。具体为:66KV含章变港区电力线路外包封工程于2017年3月31日竣工验收、于2019年1月21日出具审计报告;辽东湾新区东桥南端道路于2017年11月10日竣工验收、于2020年10月15日出具结算报告并核减了约140.79万元;文化中心绿化于2017年5月5日竣工验收、于2018年1月26日出具结算报告并核减了约47.44万元;金雁河景观绿化于2017年5月5日竣工验收、于2018年1月26日出具结算报告并核减了约230.42万元。三是针对新区管委会投资建设项目,专门成立了基础设施建设部招投标管理小组,确保日常严格执行《盘锦辽东湾新区政府投资重大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盘锦辽东湾新区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及招投标管理等法规制度,坚决杜绝规避和不搞招投标等问题发生。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整改,2020年12底前完成。
(三)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意识不强,基层党建和干部人事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1.基层党建工作抓而不实问题。
(18)关于“新区落实市委部署的民主生活会走过场,查摆问题不认真,2016年以来,党政班子成员及时参加所在支部‘三会一课’活动不足60%,2019年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相互批评不严肃,浮于表面,共计31条‘互相批评’意见,均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或以提希望代替点问题;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流于形式,2016至2018年均缺少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环节,2019年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共21份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表,均为空表”的问题。一是对2016年至今新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参加所在支部“三会一课”活动情况开展全面自查,坚持问题导向,形成《2016-2020年新区党政领导班子所在党支部开展“三会一课”学习统计表》,2016年1月至2020年6月新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共计参加党员大会75次、讲党课39次。对新区党政领导班子2016-2020年开展民主生活会存在的问题不足,进行认真梳理,形成自查报告。二是认真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工委班子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建议并开展谈心谈话,共征求到4个方面145条意见建议,将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规范、薪酬绩效体系不完善2个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纳入本次巡察整改。党工委班子坚持“问题在下面、根子在上面”,从主观上找原因,从领导自身找不足,从思想深处找差距,从严重危害上做剖析,以点带面、举一反三,找准找实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提出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三是建立了党务专干定期提醒机制,由组织部门党务专干负责每次新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的召开提醒,由新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所在支部党务专干定期提醒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确保新区党政班子成员严格按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规定,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定期政治体检。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19)关于“非公党建覆盖率不高,新区仅16家规上企业建立了党组织,占规上企业总数的25.4%,其中,7个已建立党组织的非公有制企业存在未按时换届情况,占43.8%”的问题。制定实施《盘锦辽东湾新区选派党建指导员推进非公企业党组织建设工作全覆盖实施方案》(辽东湾委发〔2020〕17号),并于9月召开新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暨选派非公党建指导员工作会议全面动员部署,选派46名“骨干党员”担任非公企业党建指导员深入企业服务指导、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已形成《摸底排查信息表》,建立了非公企业台帐,形成46份调研报告,正在采取单独组建、联合组建等方式成立非公企业党组织,完成了中共盘锦和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机关支部等7个非公企业党组织换届,新区非公企业党组织覆盖率已达到76%,预计2020年底将达到95%以上。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20)关于“存在‘口袋党员’问题,鑫诚集团等3家企业,55名党员的党组织关系未按照要求转到现在所属党组织”的问题。一是深入开展“口袋党员”“流动党员”排查工作,经排查,新区仅有鑫诚集团等3家企业“流动党员”55名,已将10名转入所在企业党组织。二是建立《盘锦辽东湾新区流动党员花名册》,并同步跟踪、动态更新,积极联系剩余45名“流动党员”参加所在党组织的组织生活。三是制定实施《盘锦辽东湾新区流动党员管理办法》,加强流动党员的日常管理,保证新区党员组织关系适时转接,使党员无论走到哪里,都能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21)关于“交纳党费不及时,新区在落实中央巡视整改期间,自查发现有1022名党员存在不交、少交或缓交党费的现象”的问题。一是结合“党费云服务收缴APP”,全面排查新区党员党费收缴情况,已于2016-2019年完成了712人次党费补缴,于2020年8月完成了剩余310名企业党员的党费补缴工作。二是为确保党费交纳工作落实落细,对新区各基层党组织下发了学习《辽宁省党费收缴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严格执行党费交纳相关要求,每月收缴1次党费、每季度按时通过“党费云服务收缴APP”向新区组织部门交纳党费,组织部门每季度开展1次党费梳理、核实和催缴工作,坚决杜绝不交、少交或缓交党费情况再次发生。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2.干部选拔任用规矩、程序意识不强问题。
(22)关于“个别干部任职没有履行程序,2016年6月,未经党工委会议研究,未进行民主推荐和考察,直接任命3名同志为鑫诚集团班子成员”的问题。一是对反映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1人于2016年12月推荐为鑫诚集团市管干部,并于2018年3月免职;1人于2019年1月推荐为鑫诚集团市管干部;1人于2020年3月调整到新区农发集团任班子成员。同时,对挂职干部进行了统计,现有其他单位到新区挂职干部10人,新区干部到其他单位挂职4人,均履行了相关手续。二是在干部选任过程中,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严把选人关、程序关和纪律关。同时,为进一步规范内部人员管理,下发专门通知,明确规定原则上不允许借调人员,确需临时借调,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相关手续,按照“谁用人、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借调人员管理。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23)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混乱,2018年10月改革后,新区作为派出党工委,174名行政和事业编制人员,均按照公务员《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执行选拔任用,且中层干部任免、工资审批等均未在市人社局备案、审批,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未执行职务与职级并行政策,具有职称的事业编制人员也未履行技术岗位工资和晋级政策,影响干部成长”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等党内法规的学习和贯彻,确保选拔任用不同身份干部时严格按照对应的有关规定执行。二是协调市人社局对新区干部人事履行备案手续,已获得批复同意,今后凡涉及新区事业单位公招、岗位设置、干部任免等工作均需报送市人社局备案,有力推动了新区干部人事管理规范化。三是向市委组织部提交了《关于推进辽东湾新区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的请示》,市委组织部已经同意,正在结合落实《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赋予辽东湾新区一批行政职权的决定》(盘政发〔2020〕6号)精神,积极对接市委编办就增设部分机构等事宜进行沟通,待市委编办批复同意后,协调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对新区开展职务与职级并行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并组织实施。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24)关于“干部身份认定不及时,新区有9名干部到2019年才明确为事业身份,至今事业落编通知单未存入干部人事档案。部分干部的公务员身份不能被确认,至今没有进行公务员登记”的问题。经过系统梳理排查,1人已于2020年7月参照公务员标准办理了退休审批手续;其余8人均因2007年开展公务员手续补办工作时,新区机构性质不明确而未办理公务员登记手续,新区按照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无法补办公务员手续的指示意见,于2020年9月进行了解释安稳,并召开了征求意见座谈会,涉及干部均不同意改落事业编制手续。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整改,长期推进。
(25)关于“存在试用期满长期未考核等问题,2010至2018年新区对试用期满的干部均未进行考核,2019年2月,首次对2017年9月至12月试用期满人员进行了考核”的问题。一是对新区2010年以来干部试用期满未考核情况进行梳理,建立人员台账,形成《关于部分干部试用期满未考核的处理意见》,对于86个仍在新区工作的干部,由新区组织部门统一出具情况说明,分别存入干部人事档案;对于86个调离新区的干部,根据工作实际,按需出具相关说明,并告知本人交由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存档,确保了最大程度保护干部利益。二是严格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等党内法规,建立试用期考核干部台账并动态更新,及时进行试用期满考核。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3.党管人才落实不力问题。
(26)关于“人才流失严重,2010年以来,新区先后招录高校毕业生102名,流失31名,其中清华、北大定向招录19名,现在仅剩3名。2016年以来,累计有52名干部调离或考录其他地区”的问题。一是强化问题导向、注重精准施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了29名事业编制人员、48名警务辅助人员、27名合同制消防员等,组织4名县处级领导干部参加市委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轮训班,选派7名优秀科级干部参加全市2020年度中青年干部培训班,交流相关市直单位1名县处级干部、7名科级干部挂职新区领导班子和对口业务部门重要岗位,多措并举吸纳紧缺人才、培养优秀人才为新区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二是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推进人才集聚的若干政策》(盘委办发〔2020〕23号)、《盘锦市用好现有人才的实施意见》(盘人才办通字〔2020〕3号)等文件精神,建立2009年以来新区公招大学生人员台账,兑现人才补贴、带薪年假等政策,做好人才服务、管理、协调等工作,切实用政策留住人才。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27)关于“合同制人员奖惩制度执行不到位,影响工作积极性、主动性,目前新区在职合同制人员124人,主要分布在新区内设机构及产业园区管委会各部门,承担着同在编人员一样的工作任务,2016年以来,没有人被选任到中层以上领导岗位,也没有人被辞退,晋升缺少激励机制,退出缺少淘汰机制,大部分人一边工作一边在考事业编或公务员,近4年已先后离职39人”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盘锦辽东湾新区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辽东湾管办发〔2019〕6号),进一步强化合同制人员日常管理,升级了内部考勤系统、实施了钉钉APP外勤打卡,并通过月度考勤通报等方式,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统一规范的合同制人员管理机制。二是研究形成了新区合同制人员晋升激励和淘汰退出机制管理文件(初稿),对合同制人员招聘、录用、培训、考核、退出机制等做出操作性更强、更为具体的规定,努力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整改,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
(28)关于“2018年5月成立恒祺集团,至今没有任命党政班子成员,没有设立党组织,财务部只有2名专业人员,2019年银行资金流水近千亿,对于财务分析、风险管控、法律合规等研判工作均长期委托第三方财务公司代理,自身人才极度短缺,存在风险隐患”的问题。一是搭建完成董监高治理结构,完成行政班子成员任命,并于2020年9月17日与第三方代账公司签订了解除协议,招聘入职会计主管1名。二是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成立了中共盘锦恒祺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支部,实现了党的组织和工作有效覆盖。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四)边巡边改自增问题
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中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29)关于“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规范、不健全,实际管理存在疏漏,没有定期对干部人事档案开展复查、清理、补充等工作,没有为规范、合理使用干部提供依据和支撑”的问题。一是对干部档案开展复查、清理和补充,搜集整理有关材料并存入干部人事档案,完善干部人事档案目录。二是对原有档案室进行改造升级,实现了档案库房、档案办公室、阅档室三室分离,安装摄像头、防护窗等设施。三是制定上墙了《干部档案管理人员职责》《干部档案转递制度》《干部档案查借阅制度》等制度规定,新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系统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30)关于“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还未充分发挥,与国家级经开区相匹配的薪酬绩效激励机制尚未建立”的问题。充分释放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政策优势,制定实施了《盘锦辽东湾新区绩效考核薪酬管理办法(试行)》(辽东湾委发〔2020〕20号),健全完善了绩效考评体系,强化绩效考评结果运用,以实干比高低、凭绩效论奖惩,从根本上解决了“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三、立足长远长效,巩固提高整改成果
对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30个主要问题,已完成整改22个,取得阶段性成果8个,整改完成率73.3%。新区党工委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强化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常抓不懈,立足长远巩固整改成效,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新区各项工作。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上下功夫,进一步完善充实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丰富学习内容,推动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
(二)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抓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格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积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敢于担当、勇于负责,发挥好“关键少数”作用,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健全抓党建工作机制和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加强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廉政谈话、述责述廉、检查考核等制度,着力解决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扎实做好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加强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执行上级决策部署,推动党的建设全面加强。
(三)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工作上档提质。对已完成的任务,着力抓好成果巩固和工作深化,确保整改见底到位;对已取得阶段性成果、需继续整改落实的任务,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整合力量、集中攻坚,跟踪抓好落实,确保不折不扣完成;对需要长期落实的任务,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统筹,严防边改边犯,确保问题不反弹、不反复。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还需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及时废止。立足长远长效机制建设,突出政治引领,抓实党的建设,深入巩固整改工作成果,强化内部管理,推动新区持续走在全省重点产业园区前列。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427-3410198;电子邮箱:LDWXC2020@163.COM。
中共盘锦辽东湾新区工作委员会
202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