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公示——宝来利安德巴赛尔变电站1223
公示说明: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宝来利安德巴赛尔石化有限公司轻烃综合利用二期项目—220kV总变电站输变电工程(变电站部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2月23日-2020年12月29日(5个工作日)。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辽宁省盘锦市辽东湾船装码头北、中华南路西(二期项目厂区东角),工程总占地面积为1.0799hm2,主要建设一座配电装置楼,总建筑面积为0.8812hm2,主变布置于户外,其余配电装置全部布置于户内,全站建设配电装置楼1座。建设2台240MVA主变压器,每2台主变采用以变压器为单元的双母线双分段接线,设专用母联断路器;新建220kV出线间隔4回,66kV出线间隔24回,安装2组66kV 10Mvar电力电容器组成套装置以及其他相关配电装置。利安德220kV变电站站区为独立厂区,建成后作为二期项目配套变电站,主要解决二期项目和1.5期项目受电问题,建成后由宝来公司运行管理,产权归宝来公司所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对策和措施: |
1.废水: 本项目工程站内排水采用分流制,站内设雨水管网,通过管道雨水汇集,最终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站内无生产废水排放,仅有少量生活污水产生,经站内新建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最终排入盘锦辽东湾新区第二污水处理厂。 本项目废水经站内化粪池处理后排放能够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中表2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限值要求。 2.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存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更换下来的废旧蓄电池不在站内暂存,产生后立即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站内不暂存;主变压器出现事故时产生的废油经导油管排入故油池的事故油,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站区新建事事故油池位于变电站的西侧,容积为130m³。 3.噪声: 本项目运行时噪声主要来自主变压器、电抗器、断路器及配电装置等电气设备,主变布置于户外,其余配电装置全部布置于户内。本项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要求。 4.电磁: 本项目运行时加强设备日常管理和维护,使设备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确保利安德220kV变电站厂界四周的工频磁场感应强度值均小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规定的4kV/m、100μT的限值要求。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环保部令2018年第4号)规定,按照要求不需要开展公众参与。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联系电话:0427-3400403、3400405 传真:0427-3400406 通讯地址:辽东湾新区管委会综合楼 邮编:124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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