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辽东湾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2021年1月25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委将1月25日受理的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月25-2月5日(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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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受理日期 |
1 |
盘锦北方沥青燃料有限公司产品质量升级项目 |
青岛欧赛斯环境与安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盘锦北方沥青燃料有限公司 |
辽东湾新区 |
2021-1-25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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