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图片_20220223103021.png

盘锦辽东湾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2021年1月25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1-25 浏览次数:59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委将1月25日受理的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月25-2月5日(10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27-3400403、3400405

传    真:0427-3400406

通讯地址:盘锦辽东湾新区管委会

序号

项目名称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受理日期

1

盘锦北方沥青燃料有限公司产品质量升级项目

青岛欧赛斯环境与安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盘锦北方沥青燃料有限公司

辽东湾新区

2021-1-25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北燃产品质量升级项目报批版0125(1).pdf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盘锦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00050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2023000969号-1 辽公网安备21112302000011号

联系电话:0427-3400000

right_img.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