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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港荣兴港区西作业区306#、307#通用泊位工程项目用海预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及《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相关规定,经初步审核拟对盘锦港荣兴港区西作业区306#、307#通用泊位工程海域使用权设立事项进行用海预审公示:

报告论证单位:辽宁飞思海洋科技有限公司(报告文本见附件)

申 请 人:北方华锦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用海项目:盘锦港荣兴港区西作业区306#、307#通用泊位工程

用海位置:本工程位于辽河口西侧,盘锦港荣兴港区西作业区三港池东侧

用海面积:总面积24.5633hm2(包括码头透水构筑物3.7545hm2,港池水域20.8088hm2)

用海类型及性质:交通运输用海,经营性

期限:50年

用海范围(CGCS2000):(坐标点1-2-3-4-5-6-7-8-9-10-1连线范围内)

1. 40°43′39.482″   121°59′13.598″

2. 40°43′39.220″   121°59′38.768″

3. 40°43′37.860″   121°59′41.506″

4. 40°43′51.166″   121°59′52.913″

5. 40°43′52.520″   121°59′50.181″

6. 40°43′51.653″   121°59′45.064″

7. 40°43′49.086″   121°59′29.062″

8. 40°43′51.241″  121°59′24.716″

9. 40°43′51.764″  121°59′23.661″

10.40°43′50.049″  121°59′22.669″

 

本公示发布后,社会各界人士如对以上项目用海存有异议,请于2021年2月8日至2021年2月25日(10个工作日)期间以电话、信函、亲访、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盘锦市自然资源局辽东湾分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信函、电子邮件应署真实姓名。信访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306和307码头论证2021-1V4.pdf

联系电话:0427-3402112

电子邮箱:lbhykab@163.com

通信地址:盘锦辽东湾新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楼427室

邮政编码:124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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