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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辽东湾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解读

发布时间:2021-03-02 浏览次数:487

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提高应对重污染天气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消除、减少和控制重污染天气的风险和危害,保障公众生命健康,保护城市环境安全,促进社会稳定。

一、《预案》制定的背景

2018年8月,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送<关于推进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的函》(环办大气函〔2018〕875号),要求全国主要城市和区域统一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实施应急减排清单式管理,提出污染物减排比例要求。2019年7月,生态环境部办公厅下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送<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的函》(环办大气函〔2019〕648号),进一步要求各地实施重污染天气差异化管理。

因此,辽东湾新区根据生态环境部及省市相关文件的最新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预案》的制定工作,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机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进一步改善区域空气质量。

二、《预案》制定的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辽宁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辽宁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关于推进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的函》(环办大气函〔2018〕875号)、《关于印送<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的函》(环办大气函〔2019〕648号)及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三、《预案》制定的目的

建立健全辽东湾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提高重污染天气预防预警、应急响应能力,减少重污染天气出现频次及持续时间,最大限度控制和减缓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三、《预案》的主要内容

《预案》分为总则、组织机构和职责、应急准备、预警预报、应急响应、总结评估、应急保障、预案管理、附则等九个方面内容,严格按照生态环境部统一要求,统一了新区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明确了区域预警级别及响应机制,实施应急减排清单式管理,规定了污染物减排比例要求并压实分级响应措施,进一步完善了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机制。

原文:盘锦辽东湾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综合办公室 关于修订《盘锦辽东湾新区重污染天气 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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