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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盘锦港荣兴港区西作业区305#通用泊位粉料装船改造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公示

依据《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中办发【2012】2号)、《辽宁省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实施意见》(辽委办发【2012】24号)、《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及《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第713号的相关规定,经请示相关部门同意,现对“盘锦港荣兴港区西作业区305#通用泊位粉料装船改造工程”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征询公众对该项目的意见。

一、基本信息

评估项目名称:盘锦港荣兴港区西作业区305#通用泊位粉料装船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辽宁海航实业有限公司


二、评估概况

本工程改造是在已建10万吨级305#通用泊位基础上,新增一套粉料装船工艺系统。原有货种为煤炭和石油焦,本次新增货种水泥、粉煤灰和矿渣粉,保留煤炭、石油焦卸船业务。

原货种年运量为煤炭170万t,石油焦140万t;改建后货种年运量为煤炭100万t、石油焦50万t、水泥60万t、粉煤灰50万t、矿渣粉50万t。设计吞吐总量为310万t/a,设计通过能力为322万t/a。

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辽河口西侧,盘锦港荣兴港区西作业区三港池东侧岸线根部。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内容

主要就以下几点征求公众对此项目的意见,如有其它方面意见或建议也可提出:

1、您是从哪个方面了解到项目的消息?

2、您是否支持该项目建设?

3、对于项目实施,您最关心以下哪个方面的问题?

4、本项目的实施,是否有利于带动地方经济及就业?

5、本项目施工期间,物料及设备运输可能会对地方交通产生短暂影响,对此您的态度是?

四、公众参与方式

被征收人对该项目的意见或建议,可自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传真、邮件、信件等方式向辽宁海航实业有限公司书面反馈意见,如果有请以电话形式反馈,如果无反馈,则视为没有异议。

五、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辽宁海航实业有限公司

2、评估机构:辽宁嘉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反馈电话:18624490765                                                              

 

二〇二一年三 月十六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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