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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华锦联合石化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新建工程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根据《国家发改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和《辽宁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辽宁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辽发改投资【2015】897号等文件精神,现将北方华锦联合石化有限公司厂外铁路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单位为北方华锦联合石化有限公司,项目拟建地点位于盘锦辽东湾新区,项目主要为新建铁路专用线一条,在沈金线的金帛湾站接轨,从车站大里程端咽喉区引出专用线后,沿既有辽滨线南侧并行,于企业新建的厂区西侧折向西南终至厂区内,在厂区内新建厂区站——华锦站,华锦站内设到发场、调车场、煤炭卸车场、油品装卸场等。

新建铁路正线长度为7.8km。

工程总投资为71492.65万元。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公示对象为附近可能受到拟建项目影响的居民、职工和企事业单位及对项目的环境、社会影响有疑问的相关单位和社会团体。

主要征求主要利益相关者对拟建项目的建设态度(包括:您对拟建项目是否支持,您认为项目建设对生产生活的影响等),对工程建设期间及建成后的主要环境影响问题、项目单位应采取的社会维稳措施等的意见、建议及其它相关诉求。

三、公示周期及说明

1.公示期为10天。

2.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项目单位或受委托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3.公众对拟建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项目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提出。

4.公示结束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将派遣工作人员采取现场走访、入户调查、问卷调查以及座谈会等方式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

四、项目单位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

单位名称:北方华锦联合石化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盘锦市辽东湾新区滨海大道兵器工业集团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总指挥部

联系人:董文有

电话:0427-6519211

E-mail:dongwenyou@126.com

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单位

单位名称:盘锦德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总部生态城·总部花园A5-11-2

联系人:李兆宝

电话:17640594768

E-mail:panjindeshun@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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