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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公示

发布时间:2021-08-27 浏览次数:441

公示说明: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盘锦信汇新材料有限公司TBA长输管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827日-202192日(5个工作日)。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辽宁省盘锦市盘锦辽东湾新区起步区(重点建设区)。项目建设内容新建1TBA(叔丁醇)输送管道,管道总长度5.1km,管道采用无缝钢管,设计输送量为10.5t/a,流量为264m3/h,输送方向为海航公司302#液体化工泊位/长春公司303#液体化工泊位至本公司租赁的储运罐区,输送方式为间歇输送。厂外段依托海航公司已建公用管廊建设3740m,厂内段依托现有管廊建设1360m。沿线不设站场和阀室,仅在管道起终点位置各设置一个紧急切断阀。项目总投资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

1)废气:项目施工期扬尘主要包括施工过程中的焊接烟尘、涂漆废气、施工运输车辆扬尘、管材堆场扬尘等。为了减轻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作业现场已经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如加遮盖物,干燥天气时洒水以增加地面湿度,以减轻扬尘对周围环境带来影响。

2)废水:项目施工期废水包括试压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生产废水。本项目采取的措施主要有:建立防渗旱厕,生活污水进防渗旱厕不外排;试压废水和生产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洒水抑尘。

3)固体废物:施工期固体废物来源主要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施工垃圾主要为废油漆桶、废油漆刷、管材阀门包装袋、废焊丝等施工垃圾。对施工垃圾进行及时管理和清除,废油漆桶、废油漆刷由厂家回收处理;管材阀门包装袋、废焊丝等集中收集,及时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在施工场地设置垃圾箱,用来收集生活垃圾,集中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

4)噪声:施工期对声环境的影响主要由施工机械、车辆造成的,施工期使用的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主要有装载车、移动式吊车、运输车辆等。施工期会造成局部噪声超标,但只是短时期对局部环境造成影响,且项目200m评价范围内无噪声敏感目标,随着施工结束而消失。

5)生态:项目管道线路长5.1km,管道敷设采用架空方式,管道全程在已建管廊上敷设,管廊沿线交通条件便利,现有道路状况较好,可以利用现有道路进行管道维护、巡检、抢险等工作,无需修建伴行路,项目无永久占地。项目施工依托辽东湾新区现有道路,现状满足施工界面的要求,不需要设置施工便道。施工作业带占地3.06hm2(管线投影面积5.1km,作业带宽6m),项目所用的管材自预制场车运至施工场地后直接将已防腐的管道吊至管廊架上,不需要设置堆管场地。管道施工临时占地面积为3.06hm2,均为管道沿线的已建道路区域,不涉及农田,亦不会改变原土地利用性质,项目施工不会对地表植被、土壤结构及原有土地利用性质产生影响。

2、运营期

1)项目运营期采用从302#/303#液体化工泊位停靠船舶通过输送泵直接输送物料到公司储运罐区,采用船舶管线公司储罐区的密闭输送工艺,所以在运营期正常工况下,管道不产生和排放污染物。本项目运营期劳动定员全部由公司内部调剂,不新增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本项目仅对长输管线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无产生噪声的设备,因此,运营期无噪声的产生。本项目为叔丁醇专用管线,不需要进行清管作业。

2)项目管线长度5.1km,输送的介质叔丁醇具有易燃危险性,在设计、施工、运行管理过程中,本项目要严格执行《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要求,管道外防腐要满足《化工设备、管道外防腐设计规范》,管道材料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在公司及辽宁海航实业有限公司管道交接点设置压力及流量检测,并设置联锁系统如果检测到压力或流量异常则采取措施保证管道安全运行;跨越方案应经过道路管理部门的批准,并在跨越道路段设置警示标志、限高杆等措施;定期清管、定期巡检,起终点设置紧急切断阀等控制环境风险。

3)项目每隔3年将对管道进行一次检修,管道检修时,管道内残余的叔丁醇需清空后方可进行检修,此部分物料需统一收集后回用。检修期间吹扫废气进入后方储罐后作为储罐呼吸废气排放,由于管道检修频率较低、且是暂时行为,吹扫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量较小,随着检修的结束,这种影响将消失。检修期间清洗废水统一收集后由封闭罐车送至和运公司已建污水处理站处理。检修期间废油漆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送至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含油废抹布及手套产生量,属于危险废物,混入厂区生活垃圾,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

 

公众参与情况: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环保部令2018年第4号)规定,不需要开展公众参与。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27-3400405

传真:0427-3400406

通讯地址:辽东湾新区管委会综合楼326   

邮编:124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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