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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辽东湾新区(市政)污水处理厂续建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根据《国家发改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和《辽宁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辽宁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辽发改投资【2015】897号等文件精神,现将盘锦辽东湾新区(市政)污水处理厂续建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单位为盘锦长青环保有限公司,工程需新建储泥池及污泥调理池、脱水机房,将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单独处理;新建一座雨水泵站收集生活污水处理厂厂区雨水。

项目建设时间共计8个月。

项目总投资1625.1万元。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公示对象为附近可能受到拟建项目影响的居民、职工和企事业单位及对项目的环境、社会影响有疑问的相关单位和社会团体。

主要征求主要利益相关者对拟建项目的建设态度(包括:您对拟建项目是否支持,您认为项目建设对生产生活的影响等),对工程建设期间及建成后的主要环境影响问题、项目单位应采取的社会维稳措施等的意见、建议及其它相关诉求。

三、公示周期及说明

1.公示期为10天。

2.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项目单位或受委托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3.公众对拟建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项目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提出。

4.公示结束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将派遣工作人员采取现场走访、问卷调查等方式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

四、项目单位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方式

1.项目单位

单位名称:盘锦奇正环保水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盘锦辽东湾新区滨海大道与昆仑路交界处

联系人: 张悦霖

电话:18041715355

E-mail:zhangyuelin@bewg.net.cn

2.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

单位名称:盘锦中睿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和园小区1-104

联系人:徐光

电话:15724375123

E-mail:panjinzhongru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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