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盘锦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方网站

 
当前位置: 首页 >走进新区 >通知公告

盘锦港荣兴港区西作业区302#液体化工泊位改建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盘锦港荣兴港区西作业区302#液体化工泊位改建工程”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工程概要

项目名称:盘锦港荣兴港区西作业区302#液体化工泊位改建工程

建设地点:盘锦港荣兴港区西作业区三港池石化园区配套码头作业区

建设内容及规模:增加丙烯腈、MMA (甲基丙烯酸甲酯),液氨三种货种的装卸功能,合计运量为33万吨/年,船型3千~1万吨级,属于原工程设计船型。本次改扩建工程新建装卸臂2台,在码头平台新增丙烯腈废气预处理装置一套,处理能力500立方米每小时,配套建设相关的电气、仪表、消防、土建结构等设施。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辽宁海航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凡          电话:15204291234

联系地址:辽宁省盘锦辽东湾新区

三、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工作程序:建设单位委托——信息公告——文件资料及技术资料研究——环境现状调查——项目工程分析——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及公众意见征询——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上报环保部门审批。

主要工作内容:对项目所在区域评价范围内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社会环境、生态环境等进行现状调查及评价;预测和评价工程施工期和营运期产生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和建设占地等对周围自然环境和社会经济环境的影响;针对该项目对环境影响的因素、性质和程度,提出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为工程施工期和营运期实施可行、有效的环保措施和加强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促进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论证该项目在采取环保措施的前提下工程建设的环境可行性。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您对该项目所在区域目前环境状况是否满意,主要存在哪方面的问题;您认为该项目建设是否有利于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您认为该项目建设对当地居民生活会带来什么影响;您认为该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存在哪方面的不利影响;您对该项目建设在环保方面最关注的问题;您是否赞同该项目选址和建设;您对该项目建设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书面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公众意见表附后。

建设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有关部门反映。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

关闭 打印
上一篇: 年产6000吨聚醚醚酮新材料单体,4.4二氟二苯甲烷及4.4二氟二苯甲酮项目竣工时间公示...
下一篇: 盘锦辽东湾新区秦岭街(新荣线(忠旺路-中华路段))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