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公示天时街综合管网
公示说明: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辽东湾新区天时街综合管网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0月13日-2021年10月19日(5个工作日)。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辽宁省盘锦市盘锦辽东湾新区起步区(重点建设区)。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综合管道起点为和运路,终点至联成街,其中生活、工业给水全长2931m、污水管线1700m、电力管网2850m,并预留燃气和通信管网,按最大长度3000m设计。整体走向为自西向东。迁改管道起点位于滨海路护堤西南方向,终点至陆上集中处理站前地上架空管廊附近。将原管道路由天时街北侧调整至南侧。全长1860m;配套公用工程包括里程桩、标志桩、警示牌和警示带等。项目总投资6500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1)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来自于施工扬尘、管道焊接烟尘和车辆尾气。通过及时采取道路清扫和洒水措施,运输车辆采用遮盖等防护措施后,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2)本项目施工采用人工开挖和机械施工,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设备产生的尾气为间断排放,排放量较少,对项目周边的环境空气影响很小。 2.废水: (1)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中污染物主要是以 COD 和氨氮为主。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统一排放至奇正污水处理厂。 (2)施工废水 本工程以机械施工为主,如挖掘机、平土机、运输车辆等。在机械、车辆的检修、冲洗中,会产生一定废水。土方挖掘后未及时回填,在雨水作用下,形成的泥浆水,主要污染物为SS。施工废水设置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项目场地洒水降尘。 (3)管道试压废水 项目施工布管后进行管道试压以及清洗,主要污染物为SS,试压废水来自周边地下水及雨水,排放至和运路原污水井内后排放至辽东湾第二污水处理厂,试压水代替管道清洗废水。 3.固废: 本项目施工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工程开挖土方、管道维修废渣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管道开挖产生的土方均回填于管线并夯实,无废弃土方产生;施工过程产生的废弃物料(主要为防腐材料),交油田物资回收处综合利用。 4.噪声: 施工期噪声污染主要来自运输车辆及各种施工机械的运行噪声,一般情况 下这些声源都在 90~95dB(A),经自然衰减,施工场地 150m 以外,其噪声即可衰减至55dB(A)以下。施工噪声的影响是短期的、暂时的,会随着施工的结束而消失。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中排放标准。 5.生态: 本项目全部项目位于辽东湾新区内的已建成区,项目附近全部为工业区域。周围无居民区等环境保护目标。工程占地为永久性占地和施工临时占地两部分。工程永久占地主要是管网工程占地。本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临时占地主要是临时材料堆场用地,所以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区,并尽量减少对附近植被和道路的破坏;工程场区及时进行道路地面硬化,尽量减少裸露松土;尽量缩短施工期,使土壤暴露时间缩短,并尽快回填,及时进行绿化恢复,并设围栏,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通过以上措施,最大可能减少项目实施对周边生态的影响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环保部令2018年第4号)规定,不需要开展公众参与。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联系电话:0427-3400405 传真:0427-3400406 通讯地址:辽东湾新区管委会综合楼 邮编:124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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