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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公示天一临建锅炉

发布时间:2021-11-01 浏览次数:440

公示说明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辽宁天一农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临建锅炉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111-5日(5个工作日)。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辽宁省盘锦市辽东湾新区化工园区。项目建设内容:临建1座锅炉房,位于厂区中部,砖混结构,建设面积为232.7m2,锅炉房内设置115t/h燃气蒸汽锅炉,年运行5760h。使用期限2年。燃气由辽宁宝恒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提供。项目总投资101万元、占地面积232.7m2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对策和措施:

1.废气:

1燃天然气蒸汽锅炉产生的废气,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3特别排放限值(颗粒物:20mg/m3SO250mg/m3NOX150mg/m3)。

2.废水:

本项目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1锅炉定期排污水

锅炉定期的排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辽东湾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锅炉定期排污水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中表2排水标准要求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限值要求。

(2)软化水装置反冲洗排水

软化水装置反冲洗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辽东湾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中表2排水标准要求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限值要求。

3生活

员工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辽东湾第二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排放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中表2排水标准要求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限值要求。

3.固废:

1)废离子交换树脂

离子交换树脂暂存在贮存场,然后由厂家进行回收处置。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 39198-2020)Ⅵ非特定行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废物代码为900-999-99。废离子交换树脂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中相关要求执行。

2)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4.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水泵、鼓风机、卧式蒸汽锅炉等。本项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对产生高噪声的噪声源采取有效的减振、消声、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要求。

公众参与情况: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环保部令2018年第4号)规定,不需要开展公众参与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27-3400405

传真:0427-3400406

通讯地址:辽东湾新区管委会综合楼

邮编:124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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