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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公示秦岭一级公路

发布时间:2021-11-09 浏览次数:301

公示说明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盘锦辽东湾新区秦岭街(新荣线(忠旺路-中华路段))新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119-15日(5个工作日)。

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道路为秦岭街所在的新荣线路段,西起忠旺路,东至中华路。  项目是在新荣线现有旧道路上重新建设一段6.670km长的一级公路。道路现有路面宽为7m,路基宽为8.5m,本次建设内容将改路段路面拓宽至21m,路基拓宽度至25m,同时建设涵洞11道(共331.36m),与各级公路平面交叉39处。项目所在水体为在桩号K0+228.600处的涵洞跨越的蓄水沟,该蓄水沟为路面低洼形成的水坑,蓄水来源为降雨积存,非功能性水体。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对策和措施:

1. 废气:

道路过往行驶的车辆尾气和汽车扬尘,尾气主要污染物为COTHCNOx。由于本项目所含道路为支路和次干道,且道路长度较短,来往车辆较少,因此,车辆运行过程中排放的尾气量,带动周围路面产生的扬尘量,以及汽车运载散装分装材料产生废扬尘量较少,保持路面清洁,及时洒水,降低路面尘粒

2. 废水:

项目运营期地表水污染的产生环节体现在道路工程上,主要为路面经降雨冲刷产生的初期雨水。降雨期间,道路路面径流所挟带的污染物主要是SS,对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采用集中排水全线设置立箅式雨水口,立箅式雨水口每40米设置一道,路面径流经收集后就近通过雨水排放口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3.固废:

本工程营运期不向周围环境排放废气、废水及噪声污染物,主要污染物为固体废物。固体废物来自于行人废弃物、车辆洒落物、泥沙由环卫部门清扫,废物产生量较少,定期清运,交由环卫部门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

4.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道路行驶的车辆噪声。为减少车辆噪声应采取以下措施:

限制行驶车辆的车速分时段限制通过车型。

加强道路两侧绿化、加强管理。对声环境敏感目标采取设置声屏障、安装隔声窗等措施。

加强路面的维护,减少路面塌陷及断裂问题,降低车辆行驶过程中与路面之间的挤压噪声。

确保运营期道路两侧声环境质量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关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

 

公众参与情况: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环保部令2018年第4号)规定,按照要求开展公众参与。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27-3400405

传真:0427-3400406

通讯地址:辽东湾新区管委会综合楼

邮编:124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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