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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公示铁路专用线新建工程项目

发布时间:2022-02-25 浏览次数:785

公示说明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北方华锦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新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225日-202233日(5个工作日)。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盘锦市大洼区内的辽东湾新区,线路在沈金线的金帛湾站接轨,在厂区内新建厂区站-华锦站。华锦站内设到发场、调车场等新建专用线的长度为7.8km本次评价只进行铁路专用线线路相关内容评价,不涉及货运作业、车站运输及装卸作业,不包含洗车设备及洗车工艺,不涉及煤炭仓储和油品仓储内容。项目总投资71492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1)生态环境:

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为施工期路基、站场工程对土地利用、地表植被、土壤结构、水土流失等造成的影响,同时对野生动物、生态系统稳定性也可能造成影响。施工中应加强施工管理,尽量缩小施工范围,各种施工活动应严格控制在施工区域内,将临时占地面积控制在最低限度,尽可能地不破坏原有的地表植被和土壤;施工前应制订详细的植被恢复方案,加强铁路沿线及生产、生活区的种草、种树等绿化工作。临时占地在施工结束后应尽快恢复原貌或采取复耕、绿化措施,种树种草,选择适宜本地生长及适于生存的草种进行合理绿化;施工期项目区域的野生动物都将产生规避反应,项目所在区域内无大型野生动物,主要有麻雀、鼠类等小型动物,只要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不会引起物种消失和生物多样性的减小

(2)废气:

施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为扬尘和汽车尾气。工程施工场地周边不存在村庄、学校、医院等敏感保护目标,采取易起尘物料堆场加盖蓬布;按规定路线行驶,对洒落严重的车辆经整修后再上道;定期清扫施工场地、运输道路的洒落物,并配置洒水车,每天对运输道路、堆场场地、施工场地进行23次洒水,以保证运输道路、堆场场地和施工场地不起尘

(3)废水: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临时防渗旱厕,定期清掏。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4)固废:

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由施工单位负责集中收集处理

(5)噪声:

合理安排施工进度与作业时间,加强对施工场地的监督管理,采取相应的限时作业,夜间禁止施工;施工场所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运行期:

(1)生态环境:

运行期对生态环境影响主要为线路运行产生的噪声、振动对沿线动物资源影响;项目铁路用地对地表植被、土壤结构及沿线景观的影响;项目运行后,建设单位应设置专门的生态环境监管机构,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环境恢复重建的监督管理工作。对破坏的植被进行恢复,路基边坡坡面采用种紫穗槐的方式进行防护,落实绿化经费,保证对植被的日常养护提高施工及工作人员的保护意识,在场地设置警示牌

(2)废气:

项目铁路专用线为电气化铁路,运行期无废气产生。

(3)废水: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直接回用于循环水场作为补充水,不外排。

(4)固废:

运行期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站场内设垃圾箱收集,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项目不设维修线,依托铁路局统一维修站进行维修。

(5)噪声:

运营期的噪声主要是铁路专用线运输线路噪声,结合《地面交通噪声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10]7)中相关要求,拟采取合理规划布局、噪声源控制、传声途径噪声削减、加强交通噪声管理等方面进行噪声防控;项目沿线及评价范围内无主要噪声敏感建筑物;项目华锦铁路专用线不穿越城市、村镇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满足要求。

(6)风险

本项目铁路专用线依托大洼牵引变电所,环境风险为变电所变压器绝缘油泄漏,变电所应加强管理,严禁闲杂人员入内;设置火灾监控报警器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生产工作人员要熟练掌握操作技术和防火安全管理规定。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7)无线干扰及电磁环境:

根据现场踏勘调查,沿线居民收看电视全部采用有线方式及卫星天线。工程线路两侧评价范围内无电视收看敏感点。关于印发《输变电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输变电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包括电压等级升高;主变压器、换流变压器、高压电抗器等主要设备总数量增加超过原数量的30%......”;本次铁路专用线建设拟更换牵引变电所变压器,将现有的牵引变压器(安装容量1010MVA)更换为25+25 MVA,不属于重大变动,因此不需要进行电磁环境影响分析。

公众参与情况: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环保部令2018年第4号)规定,无需开展公众参与。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27-3400405

传真:0427-3400406

通讯地址:辽东湾新区管委会综合楼

邮编:124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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